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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共和县应用评税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2-04-28 00:00:00 0 点击:[]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制定的《共和县应用评税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房产  交易税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427日印发

                     共印55

共和县应用评税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

征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根据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质量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地税发〔201185号)及州财政局、州地税局转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房地产评估技术及信息化手段,全面规范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县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规范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体系,从而促进存量房交易税收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专业化,全面提升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水平。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存量房评税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共和县存量房评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陈 伦 奇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 宏 林 县财政局局长

 员:常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薛 文 财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 统 宏 县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税局,马统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别为: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土地分类分级最新基准地价表等土地信息;县财政局负责为应用房地产评税试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最新行政区域图、规划图和住宅小区、商品房详细分布图以及房屋权属登记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恰卜恰镇人民政府负责召集各社区抽调人员及时开展数据采集工作;县地税局负责实施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并制定评估技术标准,委托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采集、整理、审核和录入各部门提供的房地产相关数据信息,运用评估软件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

四、工作步骤及内容

   全县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加强存量房税收征管工作从 2012425日 开始,12月底完成,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步骤及内容如下: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425日 至 430日 )

   抽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2名(其中房管部门1名)、县国土资源局干部1名、恰卜恰镇各社区共14名工作人员召开工作动员会,使参与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存量房评税工作的背景及现状,明确存量房评税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同时,组织所抽调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对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流程和房地产评估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的基本原理及评税应用、评税软件操作及数据采集等内容进行集中培训。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 52日 至 530日 )  

(一)确定评税技术标准和评税软件本地化改造

  1. 建立评税技术标准。调查分析全县房地产市场及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包括全县房地产市场状况、分布特点与规律、土地定级情况、基准地价和修正系数以及房地产价值在不同区域间呈现差异性的原因等内容。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全县房地产市场价格水平和价格影响因素,并会同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全县的评税技术标准。

  2.评税软件本地化改造。依据省地税局提供的评税软件,按照我县建立的评税技术标准,结合我县房地产市场特点、价格影响因素及房地产征管工作情况,会同中介机构评估专业技术人员对评税软件的功能设置、基准价格及指标、公式和参数等进行本地化修改及检验。

  (二)数据资料的采集

  按照房地产评税的时间及质量等有关要求,实地勘测或利用纳税资料和国土、房管部门有关信息等方式进行数据采集,建立数据信息库。房地产评税数据采集的主要途径是从相关部门取得数据、地税机关调查取得、外包中介机构收集。

  (三)数据资料的审核

 数据资料的审核是指在数据资料采集、录入与汇总分析过程中,对原始的数据资料进行认真审查与核实,主要审核数据的真实性、标准性、准确性与完整性,以满足存量房评税系统的运用。

(四)数据资料的录入

为有效避免人工录入造成差错,所采集的数据经审核无误后,采用一录一验的方式录入存量房交易价格评税系统,以确保数据录入的准确性。

第三阶段:验收及应用阶段

  通过对本地化改造后的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系统开展模拟评税,认真分析房地产评税值及各行业、区域间分布的客观性、合理性,对发现的问题,从数据采集、数据分类、指标体系、系数设置、公式确定以及实际计算等环节查找原因,进行相应的修正调整后重新进行评税,并将模拟的税款与现行征收的税款进行比较分析,直至评税的结果达到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税收征管系统规定的评估标准后,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

  第四阶段:后期管理

  (一)定期测评估价系统运行效果

  地税部门定期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系统评估结果对比测试,通过分析讨论基准价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数据,研究争议处理情况并及时调整系统设置,保证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管理系统运行的公正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补充税源基础数据

定期将申报信息中地址不匹配或遗漏数据传递给税收管理人员,做到及时补充完善;对新交付的商品楼盘进行房地产基本属性了解、价格测算后将新增数据补充完善到估价系统中。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应用评税技术对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进行核定和通过计算机系统评估结果校验纳税人申报计税价格,可进一步规范房屋交易纳税申报行为,堵塞征管工作漏洞,有效防止纳税人虚假申报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存量房交易税收评估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严格按照分工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配合,合力推进。存量房评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且信息采集量大、工作要求高。地税、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建立合作机制,为存量房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在具体推广应用工作中,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合力推进存量房交易评估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既是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举措,又是加强税收征管,维护税收公平的主要途径,更是增加地方财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有力保障。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全县房地产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各有关单位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存量房评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纳税人的思想认识,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