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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共和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2-05-12 00:00:00 0 点击:[]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县经济商务局制定的《共和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二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商务  行政执法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59日印发

                      共印55

共和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推进商务部门依法行政,提高商务执法效能,着力解决当前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体制不顺、执法缺位、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效率低下、执法不规范、保障乏力、资源配置浪费等问题,切实转变商务部门管理职能,依法履行商务行政执法职责,有效保障全县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现有商务法律法规,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实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积极探索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律,改革和创新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商务行政执法,规范市场流通秩序,努力构建和谐商务环境,促进全县商贸流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必须坚持执法为民,以教育引导为主,处罚和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必须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基本原则;必须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原则;必须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原则;坚持改革创新、勇于实践的原则;坚持统一指导与自主探索相结合的原则。

   三、基本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逐步将商务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行政管理法制化,廉政建设制度化,监督机制完善化,建立起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推进商务工作协调发展。

四、主要内容

根据商务部构建商务行政执法新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建商务行政执法队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并对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二)按照综合执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推行执法责任、公开行政管理信息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增强执法透明度,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

(三)与工商、发改、卫生和食品、农牧、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协作、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加强与法院、司法等单位的衔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并落实到位,开通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健全举报投诉体系,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商务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知法、守法宣传教育,倡导规范经营、安全消费观念,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提高经营业主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六)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部门检查与联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商务综合执法力度,迅速有效的打击商务流通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加强生猪及牛羊屠宰管理执法。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一步推动生猪及牛羊定点屠宰厂的标准化建设,对全县生猪及牛羊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报县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提高正常巡查频率,对城镇市场每天巡查一次,每月组织一次联合执法。突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紧盯黑窝点和顽固窝点,进行严厉打击。加强与农牧、卫生和食品及工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严密监控猪肉及牛羊肉市场质量安全状况,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猪肉及牛羊肉质量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指导、监督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及牛羊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确保病害猪及牛羊无害化处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全面落实到位,防止病害生猪及牛羊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2)加强酒类流通管理执法。一是继续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继续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的办理和变更、随附单的发放和管理等工作,努力提高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率和酒类商品流通随附单的使用率。严格按照《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等的专项检查,对未履行备案登记手续和未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的,要依据《办法》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二是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基础工作。以备案登记制度和随附单溯源制度为基础,建立监测制度,全面、定期调查本地酒类流通行业的企业数量、规模及酒类商品的销量、销售额等行业数据,对部分大型流通企业要进行重点监测。根据掌握的行业情况,认真做好本地酒类流通行业的规划和指导,制定有效的政策,引导本地酒类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开展“放心酒”服务体系建设。继续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切实把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此基础上开展“放心酒”服务体系建设。四是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酒类管理人员,特别是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酒类经营者的培训,使经营者知法、懂法,做到守法经营,规范经营。酒类流通管理方面,执法每月不少于两次。 

  (3)加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执法。提高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水平,大力培育和发展绿色市场,积极推进绿色市场认证,逐步形成具有食品质量和卫生保障功能、符合环保要求的农贸市场体系。

  (4)加强成品油市场执法。成品油市场监管中,建立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日常巡查制度,每月检查不少于两次,联合工商等执法部门,严肃查处掺杂使假、短斤少两、抢购囤积等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行为。同时,针对成品油市场摸底情况,对全县无证无照加油站点进行清理整顿,严格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超范围经营的加油点实施处罚取缔,并对非法经营者进行严肃处理,保证全县成品油市场的健康发展。

  (5)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执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中,继续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对未办理再生资源备案的经营者,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促进全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

  (6)加强民爆行业的执法。进一步加强对民爆行业的安全监管,充分利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契机,对民爆公司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全年检查不少于四次,严格按照“四落实”、反“三违”和禁“四超”等制度规定,检查内容包括销售企业库房守护、值班制度及防盗报警装置是否完好等,确保民爆行业安全。

7)加强“万村千乡”农家店的执法。对“万村千乡”农家店的质量进行追踪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经营商品种类、配送率是否达标;是否使用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工具;是否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所有商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建立长年进销货台帐;是否销售假冒伪劣、过期或三无产品;是否建立商品责任制度、在店内悬挂向消费者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承诺书;农家店是否悬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标示牌。

8)加强“家电下乡”管理执法。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家电下乡相关文件精神,对新出台的家电下乡政策要进行及时、全面的宣传。二是要做好全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审核备案工作,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经销点,坚决不予备案。三是要加强与财政、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维护好家电下乡市场秩序。对存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套取补贴资金和私自提高下乡家电规定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点,要给予严肃处理。

   五、措施及要求

(一)建章立制,严格管理,促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有序

1)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环节和步骤。制订完善综合执法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岗位法定职责、执法权限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确保执法公正。

2)建立行政处罚制度,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对执法过程的监督,提高执法水平。

3)严格执行“五项”制度。执法人员在检查中需做出行政处罚时,对照“五项”制度(一是执法主体是否合法;二是受罚主体是否确切;三是违法事实是否清楚;四是执法程序是否合法;五是职权是否越位),确保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推动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创新

1)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密切与公安、工商、农牧、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联系,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一是建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情况,协商解决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落实事件沟通联系人制度,及时处理执法中出现的突发事件。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构,重点解决在日常检查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商务流通的违法违规行为。

2)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制度。一是完善事件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商务领域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情况、存在的问题,协同配合研究解决,提高执法效能。二是建立台帐资源共享机制,与工商、农牧、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协商,对生猪屠宰、食品购销、酒类流通台帐实行统一格式、统一要求、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商务行政执法水平。

(三)开通热线,加强服务,畅通商务行政执法社会参与渠道

1)积极筹备资金,开通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采取财政支持、部门筹集、综合执法试点补贴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开通12312服务热线,配备必要的举报投诉工作设备。

2)建立相应的举报投诉、督办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事务,开展举报投诉、预警、咨询服务,在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商贸行业管理、打击商业欺诈等方面提供服务。

3)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实行畜禽屠宰、酒类流通等举报奖励办法,积极探索建立其他行业举报奖励机制,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积极性,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

(四)加强培训,大力宣传,营造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良好氛围

1)继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报纸、网络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工作制度,宣传12312举报投诉电话的使用、功能服务、奖励办法,增加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引导群众充分了解和支持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优化外部执法环境。

2)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贯彻商务法律法规。围绕食品安全、“放心肉”、“放心酒”等主题,宣传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举办培训班,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宣传单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树立诚信守法典型,增强经营业主依法经营意识以及人民群众安全消费意识。

3)发挥媒体和舆论监督作用,适时曝光违法经营单位和个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共和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共和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长:黄 祥 华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海 勇 县经济商务局局长

       李 成 龙 县工商局局长

 : 李 增 仁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董 海 生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农牧局局长

司 成 奎  县公安局副局长

       丁 仁 祯 县经济商务局副局长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都 寿 庭 县安监局监督员

       宋 朝 福 县经济商务局纪检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商务局,丁仁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朝福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组织开展商务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教育;拟定全面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的各项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全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对各执法部门和人员行政执法质量进行评议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为:

县经济商务局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合检查整治工作,加强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领导:张海勇

责 任 人:都寿庭 宋朝福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包括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等工作。

责任领导:李成龙

责 任 人:张小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力量维持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商贸流通领域哄抬物价、随意涨价、扰乱市场行为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李增仁

责 任 人:赵庆梅 蒋晓珍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商贸流通领域治安工作,防止各类事件的发生。

责任领导:司成奎

责 任 人:李宪民

县消防大队负责及时研究商务流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发展趋势,随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消防意识宣传教育,扫除各类隐患,防止火灾的发生,保护生命及财产安全。

责任领导:王 

责 任 人:穆旭东  

县农牧局负责做好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防止疫畜、病畜进入市场,抓好市场肉食品的检疫,保障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责任领导:华 

责 任 人:刘永兰 刘海魁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严禁假冒伪劣、过期食品药品流入市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

责任领导:董海生

责 任 人:童知俊

七、工作步骤

全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分以下五个步骤实施:

(一)成立机构(20124-5月份)

设立工作机构,确定商务执法工作职能,健全商务综合执法队伍,明确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修订完备内部管理制度。

(二)组织培训(20125月份)

梳理商务各项专项行政执法职能、执法依据,规范统一全县商务执法程序、文书,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办案制度和工作制度,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岗前培训、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并配发商务综合执法证。通过举办商务综合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达到知法、懂法、执法的目的。

(三)宣传动员(20126月份)

  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商务法律法规,宣传全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进展情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理念。

(四)综合执法专项整治(20127-10月份)

  按照商务综合执法依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方位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商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

(五)总结提高(201211-12月份)

按照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要求,认真总结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纠正和解决商务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召开一至两次行政执法评议会议,对阶段性或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及重大个案进行评议。同时,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总结上报上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