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共和县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的动态调整,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各项防范措施,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共和县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加 曲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常 福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韩 忠 明 县监察局局长
张 海 勇 县经济商务局局长
杜 才 寿 县水利局局长
才 桑 太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丁 顺 来 县移民安置局局长
王 海 县公安局副局长
仁青东主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仁青东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县国土资源局才让扎西、扎西措、多旦加、樊荣、才洛加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机构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 年5月8日印发
共印5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