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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宣传工作的通知

2012-05-26 00:00:00 0 点击:[] 字体:

县委、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在全县掀起学习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热潮,营造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向上,努力建设幸福美好新生活的良好氛围,根据州委有关要求和县委刘大业书记在共和县集中传达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于 528日 在全县集中开展宣传日活动,通过在主要街道、重点场所悬挂藏汉双语宣传横幅及媒体舆论宣传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强卫书记在省党代会上的报告和杜捷书记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以及刘大业书记在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鼓舞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增强建设幸福美好新生活信心。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 527日下午 6时前将横幅挂出, 528日 县委宣传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附:县委、县政府有关单位横幅任务安排

    

县委、县政府有关单位悬挂横幅任务安排

一、悬挂横幅地点:青海湖南大街(从街心花园以南至海南州中学,共15条)

二、横幅内容及单位如下:

1、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努力实现共和在

新起点上的新跨越!(县委宣传部)

2、扎实开展党的民族政策、“爱国、法制、感恩”和“十

个讲清楚”、“海南州当前十个怎么看”宣传教育活动。(县委统战部)

3、成绩属于过去,拼搏赢得未来。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宏伟目标,我们责无旁贷。(县总工会)

4、让各族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成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团委)

5、大力弘扬青海精神和“真干、苦干、实干、快干”的海南精神,让全县各族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美好。(县妇联)

6、让百姓笑出更多的幸福之美,让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是新青海建设的根本目的和最终目标。(县委党校)

7、集中有限的财力,切实解决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的民生问题,逐步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县财政局)

8、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县民政局)

9、就业就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民生之要、脱贫致富是民生之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县教育局)

11、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共同创造更加幸福美好新生活。(县水利局)

12、大力弘扬新青海精神,不断开创新青海建设新局面。(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民生连着民心,民心连着幸福,幸福的笑脸四处绽放。(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14、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县统计局)

15、坚持不懈地推动科学发展,让青海充满“富庶之美”。(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