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共和县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共和县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陈 伦 奇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安 进 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海 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韩 忠 明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王 宏 林 县财政局局长
张 海 勇 县经济商务局局长
李 增 仁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多杰南加 县交通局局长
杜 才 寿 县水利局局长
登 巴 县司法局局长
才让华旦 县总工会副主席
司 成 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旦正多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海 龙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 成 龙 县工商局局长
才 旦 县信访局局长
力 加 太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屈 青 峰 县劳动监察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海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综合政务 机构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 年7月26日印发
共印7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