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共和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做好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迎接国家审计署和财政部保障性住房检查组检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马 金 星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钟 耀 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常 福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 宏 林 县财政局局长
格 宝 县民政局局长
华 嘉 县农牧局局长
李 增 仁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 海 勇 县经济商务局局长
韩 忠 明 县监察局局长
吴 雷 县审计局局长
东 忠 民 县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办公室主任
豆拉才让 县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钟耀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