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推进共和县天然气气化工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共和县天然气气化工程是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惠及民生的民心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对于改善地区环境及人民生活条件,优化招商引资环境,调整能源结构和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共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推进共和县天然气利用工程,推广使用清洁优质能源,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现就共和县天然气气化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和县境内天然气相关工程由海南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具体指压缩天然气站(简称为CNG)与液化天然气站(简称为LNG)的规划和建设;城市天然气管道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与维护;城市天然气管道运输、燃气管道设计、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天然气销售及燃气设备、设施仪表的销售与维修;汽车双燃料改装;燃气灶具、燃气设备的开发与销售。
二、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实施天然气气化工程。自2012年起严禁在禁煤区内新上燃煤锅炉及以燃煤为主的能源项目,已建成未交工或在建工程必须安装天然气,新上房地产项目及改、扩建工程必须将管道燃气列入设计审批内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审查,做到同时设计、同时开工、同时验收,对未按要求将天然气工程列入工程建设内容的不予批准立项和开工建设,对已建成竣工的不予验收。用户建设费由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代缴,计入房屋总价。
三、逐步提高天然气在共和县能源中的利用比例,将恰卜恰镇和倒淌河镇划为禁煤区,并在3年内(2012—2014)对现有民用及企事业单位的燃煤锅炉、使用燃煤为主的自用食堂和餐饮网点分批进行改造。鼓励使用压缩天然气汽车,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出文审批,办理出租车、私家车、公交车、班线车“油改气”手续。
四、城市气化工程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对聚众闹事、破坏国家财产、干扰施工和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为进一步推进共和县天然气气化工程,由县经济商务局牵头,组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等部门和相关单位成立共和县“煤改气”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尽快制定和落实年度煤(油)改气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和全程监督气化进程。同时,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气化工程,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惠政策,积极协调处理气化工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矛盾,保障气化工程的顺利实施。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