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共和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保证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共和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华 旦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 伦 奇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马 金 星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加 曲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
谭 玉 贵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宏 林 县财政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 增 仁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格 宝 县民政局局长
普华才让 县教育局局长
董 海 生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索南项秀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才 桑 太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多杰南加 县交通局局长
杜 才 寿 县水利局局长
华 嘉 县农牧局局长
仓 周 加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薛 文 财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江 安 县供电公司经理
王 力 县公安消防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钟耀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