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共和县首届“共舞和谐”杯摄影大赛活动的征稿启示
为实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充分展示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共和县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展示共和县丰富的文化内涵和人文风采,决定举办首届“共舞和谐”杯摄影大赛。通过大赛的举办,调动广大摄影爱好者的积极性,用好作品讲故事、用“小行动”传播“大价值”,展示城镇之美,反映民生福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在全县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一、大赛主题
“共舞和谐”
二、组织机构
特邀主办单位:青海省摄影家协会 海南州文联
承办单位:中共共和县委宣传部 共和县文体广电局
三、征稿时间
截稿时间:2017年 2月25日至5月30日
投稿邮箱:634900722@qq.com
联 系 人:翟全瑛 电话:
四、摄影地点
共和县境内
五、参赛对象
大赛面向县内外所有职业摄影师和摄影爱好者
六、题材范围
参赛作品必须是共和县范围内拍摄的图片,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自然风光、民俗风情、文化体育、宗教活动以及动植物等内容的新闻或生活照片作品均可。要求以小见大,表达细腻,新颖独特,把思想性与艺术性融为一体,用独特的视角和镜头语言展示农牧民群众的新生活,讴歌党的惠民政策给家乡带来的新变化。要求参赛作品必须标注一百字左右凝练的文字感受、诗词、寄语或畅想,既生活又艺术,图文并茂,诗情画意。
七、参赛规则
(一)参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图(组图4—6 幅为一组)不限;拍摄器材不限;
(二)参赛作品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但不可修改照片内容,不得添加或删除任何原始照片元素或采用合成手法改变作品原貌。提供合成作品者将丧失参赛资格。
(三)参赛作品要求用JPG格式存储,数据量不小于2M。多重曝光、拼图作品不被接受,无人机拍摄作品的画质要求可适当降低。参赛作品不得嵌入任何边框、印记等。
(四)投稿邮件主题须注明“共舞和谐摄影大赛”,且需附件说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作者姓名、手机号码等,并保留原始拍摄数据备查。
八、特别说明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不退稿。
(二)参赛作品要求为参赛者的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参赛作品因导致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相关纠纷及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大赛的所有参赛作品,主办方均拥有使用权,用于宣传报道、展览、画册制作、对外推介等非商业用途,不再另支付稿费。
(四)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大赛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九、奖项设置(共分三类)
一等奖3个:(奖金各8000元、作品颁发证书)
二等奖9个:(奖金各5000元、作品颁发证书)
三等奖15个:(奖金各1000元、作品颁发证书)
优秀奖30个:(奖金各600元、作品颁发证书)
奖金合计102000元整。
十、评奖
征稿结束后,所有参赛作品将全部集中到摄影大赛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省摄影家协会及专家学者和相关领导进行公开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及时公示。
十一、几点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组织好此项工作,有条件的可以集中参赛,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各乡镇、村社、学校和机关单位要动员干部学生等积极参与,突出活动的广泛性。
(三)务必妥善保存参评作品的原始数据(即拍摄时由相机生成的原始格式图片,未使用任何图片编辑软件修改)及发稿图片电子文本,以供入选后进行对比鉴定。如不能提供,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附件:共和县首届“共舞和谐”杯摄影大赛摄影作品参赛表
共和县首届“共舞和谐”杯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7年2月24日
附件:
共和县首届“共舞和谐”杯摄影大赛摄影作品参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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