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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检查公示

2017-03-31 00:00:00 0 点击:[]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安排部署,海南州财政局会同海南州扶贫局决定自2017年3月30日至4月20日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现将省级重点检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范围

海南州共和县2015年和201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

二、检查内容

检查2015年和2016年中央、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包括:资金分配和拨付、项目确定是否符合政策和程序;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现象;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检查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县2016年开展整合试点的规范性,包括:是否及时制定整合试点实施方案和具体管理办法、是否建立有效的整合工作机制、对试点贫困县的资金增幅是否达到要求、整合后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整合资金支出进度与项目进度、整合资金的使用是否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等。

如掌握上述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线索,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名举报。

    

 

  电话:0974-8511758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