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政办印〔2017〕4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共和县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2017-09-28 00:00:00 0 点击:[] 字体:小 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加强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严密印章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公发〔2006〕81号)要求,“共和县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藏汉两文公章(编号:6325211000697)已按《标准》(GA241.1—241.8—2000)刻制就绪,从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 附:启用印模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