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政发〔2018〕117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关于鄂崇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2018-06-22 00:00:00 0 点击:[] 字体:小 大 县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共委〔2018〕69号文件精神,我提议,任命:鄂崇荣同志为共和县政府副县长人选(挂职期一年);冶青海同志为共和县政府副县长人选(挂职期一年);免去:公保才旦同志共和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