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水利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水电站开发无序问题整改工作完成后的销号公示
根据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和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调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共办发〔2018〕48号文整改任务清单问题(七)“青海省共建有各类水电站270座,大多数为中小水电站,水电站开发无序问题较为突出。青海省目前编制了25个水电开发规划,但仅有3个取得发展改革部门批复、10个通过规划环评审查”的反馈问题,我县有列入整改范围内的水电站一座,即哇洪电站,该水电站位于切吉乡哇合沟内,总装机规模1000千瓦,经共和县水利局核查,青海天汇实业有限公司哇洪发电分公司因历史原因没有立项、审批手续,未办理取水审批手续。针对该电站长期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共和县水利局于2017年9月对哇洪电站下发整改通知,并对取水设施及厂区进行了封存。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水利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近一年的具体工作,共和县水利局于2018年8月20日对哇洪电站进行设备拆除,至2018年8月27日发电设备全部拆除完毕,厂房及生活用房暂不拆除,作为哇洪水库建设期间的临时用房。2018年9月11日共和县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共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共和县国土资源局、共和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共和县水利局联合对哇洪电站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现场勘察后各单位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按照《青海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青环督改组〔2018〕2号文的销号程序,对哇洪电站进行整改销号。我单位自2018年9月13日至9月17日对哇洪电站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实名反馈。
联系电话:0974-8514647
共和县水利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