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扶组〔2019〕5号关于上报共和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使用(年初计划)方案的报告
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 号) 和省财政厅、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和试点工作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26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拟定的《共和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使用(年初计划)方案》随文呈报,请审示。
共和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9日
共和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9日印发
共和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安排使用(年初计划)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 号)和省财政厅、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和试点工作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264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全县财政涉农资金配置,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全力推进我县贫困户和贫困村如期脱贫出列,围绕省委、省政府“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安排,按照“整合资金、加大投入、集中力量、办好实事”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程,确保全县扶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精准扶贫工作使用资金向40个贫困村倾斜。
(二)坚持资金整合、统筹使用原则。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力争整合所有能整合的涉农资金,全力推进精准扶贫。
(三)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原则。根据各贫困村自然条件、人文特点、资源优势等因素,确定精准脱贫重点实施村和重点项目。
(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结合本级财政状况和贫困村出列所需建设项目的规模,每年确定建设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量力而行。
(五)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分工合作,扎实有效推动各项工作。
三、目标任务
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扶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切实增强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四、统筹范围
将省级切块下达的涉农资金、州级补助到县的涉农资金、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涉农资金、援青涉农资金,一并纳入县级涉农资金整合使用范围。
(一)统筹资金具体范围。中央、省、州及本级除保基本运转、民生保障、应急救灾、惠农补贴等资金以外的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基本运转主要是指县、乡两级正常运转的本级预算支出和上级经费补助;民生保障主要指有明确政策规定、使用方向或具体补助对象的民生资金;应急救灾主要是指用于应急救援和生产救济的资金;惠农补贴主要是指直接补贴到农户的资金)。
(二)统筹资金重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利发展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财政扶贫、危房改造、农村环境整治、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及“一事一议”等资金。
五、统筹规模及投向
截止2019年2月28日,全县应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7,145.74万元,计划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27,145.74 万元。按照来源性质:中央资金20,428.72 万元,县级预算安排资金6,717.02万元。按照整合来源类别: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836.9万元(不包括农业保护补贴、农机具补贴等直接惠农补贴资金),水利发展资金903万元(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大水源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库除险加固等重大水利工程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9,242.64万元(不包括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及天保管护员意外伤害保险),扶贫开发资金14,917.1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700万元,环境连片整治资金3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46.08万元。(具体整合资金来源构成及资金来源性详见《2019年共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来源计划表》)。
整合资金计划实施38项项目,涉及各乡镇,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扶贫开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整合的资金主要用于精准扶贫事业特别是贫困村危房改造、道路及安全饮水、基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环境整治、农业生产发展、贫困村增收致富产业等方面。具体安排的支出项目是:
(一)农牧业生产发展项目投资8,614.02 万元,主要用
于贫困地区农牧业产业发展。
1、投资418.7万元的倒淌河镇东卫村精准扶贫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2、投资3,540万元的59个非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3、投资851万元的40个贫困村光伏扶贫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4、投资500万元的县级支农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5、投资300万元的县级“菜篮子”工程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6、投资244万元的粮改饲补贴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7、投资65.50万元的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8、投资70.00万元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9、投资196.00万元的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10、投资61.40 万元的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11、投资200万元的乡村振兴项目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12、投资2,167.42万元的县级扶贫资金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二)农村水利、交通、公益等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投资2,614.00万元。
1、投资70万元的恰卜恰镇上梅村至加隆台村村级道路硬化项目由县民宗局实施;
2、投资40万元的石乃亥镇尕日村道路硬化项目由县民宗局实施;
3、投资100万元的切吉乡祁加村机井项目由县民宗局实施;
4、投资700万元的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项目由县财政局实施;
5、投资291万元的2019年倒淌河镇、石乃亥镇环湖公路内侧搬迁群众安全饮水工程项目由县水利局实施;
6、投资400万元的共和县恰卜恰城镇周边(下梅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由县水利局实施;
7、投资503万元的共和县恰卜恰河(茶卡高速-索吉亥村段)防洪工程由县水利局实施;
8、投资146万元的共和县黑马河镇文巴村产业园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9、投资200万元的共和县黑马河镇文巴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由县水利局实施;
10、投资164万元的共和县切吉乡哇合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实施。
(三)农村生态环境改善投资10,642.64万元。
1、投资132万元的0.088万亩高标准造林项目由县自然资源局实施;
2、投资199万元的天然林保护项目由县自然资源局实施;
3、投资6,000万元的30万亩造林试点补贴项目由县自然资源局实施;
4、投资2,077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由县自然资源局实施;
5、投资500万元的绿化造林项目由县自然资源局实施;
6、投资200万元的森林抚育项目由县自然资源局实施;
7、投资134.64万元的2000-2002年退耕地森林抚育项目由县自然资源局实施;
8、投资1,100万元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草原全域无垃圾及村级环境卫生整治项目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
9、投资300万元的“厕所革命”专项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实施;
(四)农村文化、旅游发展扶贫项目投资2,400万元。
投资2,400万元的8个村旅游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五)贫困区农民居住条件改善投资2,581.08万元。
1、投资900万元的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各有关乡镇实施;
2、投资1,225万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3、投资246.08 万元的危房改造项目由县住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
4、投资210万元的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设施改造项目由县残联实施;
(六)技能培训、金融等其他扶贫建设项目投资294万元。
1、投资164万元的贫困户短期技能培训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2、投资130万元的“530”贷款等贴息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具体已整合到位资金安排使用,见《2019年共和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后安排使用(扶贫)资金项目明细表》)
六、整合方式
(一)坚持规划引领。各乡镇根据全县“十三五”规划,结合农村基层党组织、精神文明、高原美丽乡村等建设,制定本乡镇脱贫工作规划及所属每个贫困村发展规划。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以往年度项目资金情况分析可使用的资金量,对初步拟定的精准扶贫项目进行筛选,确定当年项目及投入资金量并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并以正式文件明确各部门当年投入到精准扶贫的项目名称、投入资金量、建设周期等。
(二)注重项目申报对接。各部门充分发挥对各行业资源、资金和政策准确把握的优势,超前谋划,按确定的精准扶贫项目进行申报落实,确保上下级在政策和项目上的有机统一。结合贫困村实际,注重项目的可行性。对年度切块到我县、实行备案制管理的资金,尽可能地整合投向精准扶贫工作。
(三)创新整合机制。按照“性质不变、管理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和“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工作机制,整合存量、优化增量,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归并。发挥好预算调节的杠杆作用,将全县可整合的所有涉农资金,在资金投向和投量上向贫困村倾斜,主要用于弥补贫困村建设项目资金不足部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整合工作在县扶贫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扶贫项目及资金整合意见,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县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实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上下齐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整合涉农财政资金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决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严格实行问责。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申报项目对接和项目资金管理;县扶贫开发局等业务部门具体负责统筹项目的衔接、申报与调整等工作。
(三)严格考核奖惩。县委、县政府把涉农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纳入县直相关部门年度扶贫工作目标考评范围,严格考评兑现。县扶贫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督办会,研究解决资金统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县督查室对贫困村建设项目分阶段进行督办;县纪委、监委对推进缓慢、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要进行问责。县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涉农资金统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2019年共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来源分类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