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政办〔2019〕164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共和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共和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做如下调整:
组 长:韩 福 龙 副县长
副组长:赵 晓 刚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巷 青 加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吴 斑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加 羊 县教育局局长
张 海 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才 项 县卫生和健康局局长
赵 久 文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才项多杰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赵 金 娥 县残联理事长
豆 拉 加 县民政局副局长
华旦达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豆拉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一组织、指导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工作,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取暖救助、临时救助、受灾群众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困境儿童保障、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残疾人两项补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难优抚安置对象救助等工作,并对县政府部署或交办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任务的贯彻、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县政府提出制定或调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线路、政策意见建议。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