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政办〔2021〕83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和县餐饮行业提质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共和县餐饮行业提质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4月22日
共和县餐饮行业提质升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州餐饮行业提质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南政办〔2020〕8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全面推进餐饮行业提质升级,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普遍需求为核心,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创新监管理念与监管方式,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坚决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强化政策引导和产业扶持,着力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持续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建立布局合理、便民高效、绿色环保的现代餐饮服务体系,打通餐饮产业链上下游有机联系,推动餐饮业与旅游业及其它一、二、三产业横向融合发展,不断优化大众餐饮服务,积极培育地方餐饮品牌,推动餐饮业向大众化、集约化、标准化转型升级,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促进餐饮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创新发展目标,有效提升餐饮行业发展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行文明餐桌行动,切实减少餐饮浪费行为。全面禁止使用保护动物、植物为原料,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用具,最大限度减少餐饮业对环境的污染。
三、组织领导
组 长:张 燕 峰 副县长
副组长:樊 德 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万玛东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韩 生 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娄 仲 旭 县公安局副局长
龚 发 成 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才 拉 太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拉华才让 县教育局副局长
黑热尖措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觉教才让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贺 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才 桑 吉 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韩生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餐饮行业提质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负责人补充,不再另行发文。
四、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全面推动餐饮行业发展。一是将餐饮业发展纳入第三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餐饮业与旅游业及其它一、二、三产业的横向融合发展。二是制定餐饮商业网点空间布局规划,构建有利于餐饮行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保障措施,在全域旅游、城镇建设、美丽乡村规划建设过程中合理配置相关资源,突出餐饮战略地位。三是在用地、用电、用水及金融服务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方面突出市场监管部门的引导、服务、监管作用。四是联合银行构建支持餐饮业发展的金融环境,全面开展餐饮行业提质升级工作,扶持大型餐饮企业、本地餐饮名店发展连锁经营,不断壮大经营规模。五是对区域特色美食街区、龙头餐饮企业就近划定一定数量停车位,完善美食集聚区周边公交系统配套建设,多渠道、灵活解决餐饮业停车难、乘车难问题。六是加强美食街区信息指引,利用新媒介不断提高美食街区信息指引覆盖率。七是组建餐饮行业和产业联合协会(涵盖绿色有机种养业物流配送业、餐饮服务业及其配套行业),强化行业自律管理,确保行业良性、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八是结合旅游活动策划形式多样、具有当地特色的文化活动,如“赛马会”、黄河旅游、龙羊峡旅游美食节,群众性“家庭厨艺大赛”、专业性“名店名厨厨艺大赛”等。九是结合“雨露计划”,培育面向餐饮行业从业人员,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经营管理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服务水平,到2025年将餐饮业培训成为地方特色产业,同“四大产业联盟”有机结合。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推动特色餐饮街区建设。一是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特色街区建设规划和方案,打造建筑布局、风格、层高和室内设计都适宜发展餐饮业的街区、市场,重点打造1个地标性美食街区,形成消费上档次、有特色、人气旺、商家入驻积极性高的餐饮连片区或市场。二是在特色餐饮街的管理过程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推广、统一管理”,做到优势互补、错位经营。三是重点发展以现代时尚餐饮、青海特色菜品、新派改良藏餐及中西休闲餐饮为特色的城镇商业餐饮。四是结合全域旅游工作,打造好文旅气息浓厚、富有民族特色的夜市餐饮街区。五是依托龙羊峡镇旅游资源,突出黄河鱼、三文鱼、田园新鲜瓜菜及种养殖项目,打造山野河谷养生健身度假区餐饮综合体。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卫生健康局
(三)开展餐饮行业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一是对大、中、小型餐饮、农(牧)家乐分类制定《餐饮行业规范提升改造参考标准》,“一户一策”制定具体标准化改造方案,开展“餐饮示范店”和“餐饮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全面高效高质完成标准化改造升级工作,截至2021年上半年要完成示范店改造工作,2021年年底完成城镇主干街道旁餐饮经营户改造,2022年辐射到城乡结合部及乡镇,餐饮标准化改造资金由餐饮经营户自筹。二是依法加强对无证餐饮清理和取缔力度,对居民小区“私房菜”、违规经营“野味”的餐饮单位、小区“午托班”和以微信朋友圈开展无证经营餐饮行为全面排查取缔。三是禁止餐饮行业使用保护动物、植物为原料,从源头把控食品安全,倡导绿色健康饮食。四是推行文明餐桌行动,开展“光盘行动”,切实减少餐饮浪费行为。五是建立餐饮企业及食品负责人“黑名单”,鼓励守法诚信经营,依法严厉查处扰乱餐饮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六是在餐饮行业全面开展“互联网+智慧监管,引导大型餐饮企业开展HACCP体系或IS022000体系认证,实现全县大中型餐饮远程非现场电子监管全覆盖,强化网络订餐平台监管,试点与网络平台合作制作笑脸就餐地图,推广品质餐饮。七是进一步加强餐饮业价格监督管理,规范餐饮业市场秩序和企业的经营行为,促使餐饮企业之间市场竞争从低层次价格竞争转向以质量、品牌、规模为核心高层次非价格竞争。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教育局
(四)推进餐饮行业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坚持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制定餐饮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大对餐饮服务行业污染防治设施改造的指导和监管力度。二是推广油烟净化、油水分离等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对油烟排放、泔水倾倒严加控制管理。三是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收运体系、政策法规建设,制定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对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开展规范管理,使餐厨垃圾在监督部门严格管理下做到产生、走向和使用渠道清楚,坚决杜绝餐厨垃圾流向社会。四是加大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监管整治力度,不断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用具,最大限度减少餐饮具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牧和科技局
(五)发展小餐饮地摊经济。依据《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划定流动小餐饮、小摊贩经营区域、经营模式,发挥行业主管职能,制定管理办法,调动乡镇参与管理,规范发展“地摊经济”,帮扶建档立卡户开办小餐饮,参与“地摊经济”稳固脱贫攻坚成果。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扶贫开发局
五、时间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3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动员餐饮服务单位参与,确保餐饮提质升级工作顺利开展。
(二)整治规范阶段(2021年4月—2021年9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全县餐饮行业大整治和大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对餐饮行业全面开展整治规范和餐饮行业提升改造工作,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规范价格管理,打造完成城区主干街道旁餐饮示范店建设工作。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餐饮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同步开展油烟净化、餐厨垃圾规范处置、流动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县卫生健康局积极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专项整治和监测工作。
(三)提档升级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9月)。全面完成城市主干道、景区沿线、学校周边、餐饮聚集区域、城乡结合部餐饮提质升级工作。实现餐饮“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落实、安全基本保障”的整治规范目标,打造1-2条餐饮示范街区,打造15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再此基础上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制定布局合理、富有特色餐饮行业“美食街区”建设方案,开展“美食街区”试点工作。
(四)巩固发展阶段。(2022年10月—长期)。通过持续开展餐饮行业提质升级工作,全县餐饮行业发展全面提质升级、餐饮业经营条件明显改善、行业发展更加规范蓬勃,建立起餐饮行业发展和监管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作为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重大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政策支持。加大对餐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探索设立餐饮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补助基金,加大对监督抽检、智慧监管、产业发展、品牌建设、示范创建等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制度保障。健全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特别是地方特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追溯体系、信用体系,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规范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四)加强宣传力度。全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健康营养消费知识,及时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曝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公众参与监督,营造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