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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21〕221号共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共和县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1-08-16 00:00:00 0 点击:[]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调整,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贯彻落实《青海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试行〉》,认真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切实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县政府同意,调整共和县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长    副县长

副组长:羊本才让   县教育局局长

 员:     县编办主任

       耀    县财政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县审计局局长

    措姆   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县教育局副局长

       旦 加   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主任

           青海共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才郎措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补充调整,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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