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政办〔2021〕227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一局(国务院总值班室)通过电话抽查了共和县政府和铁盖乡政府值班备勤情况,发现值班人员未24小时在岗值班和值班业务工作不清楚等问题。为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值守工作,严肃值班纪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做好值班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做好值班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责任心把值班值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要求,配强值班力量,落实岗位责任,确保责任不缺失、工作不断档、力度不减弱。要严格执行总值班领导牵头抓总、带班领导负责、值班人员在岗的三级值班责任体系,坚决杜绝擅离职守、值班不在岗、在岗不履职等情况发生。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值班工作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设立值班室,拉设固定值班电话,指定专人值班员,确保24小时在岗值班。值班人员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熟悉本单位日常工作规则和程序,能够准确地答复上级部门电话查询,熟练操作各种通信和办公设备。配齐值班室相关办公设备,确保值班电话、传真等值班设备正常运行。
三、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做好信息报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信息报告的主动性和准确性,积极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密切关注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文化旅游、疫情防控、防汛防灾等社情动态,及时了解掌握重要苗头性情报信息,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发生重大事项要坚决做到半个小时内电话报告,一个小时内书面报告。
四、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值班责任落实
县政府总值班室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值班值守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暗查暗访,坚决防止值班带班流于形式,不得脱岗、漏岗,不得将固定值班电话转接到移动通信设备。对未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带班规定要求和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影响和重大损失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于8月12日上午12时前将本单位值班表及值班电话报县政府办公室。
共和县政府总值班室电话:0974-8512864
附:国务院总值班室电话记录及领导重要批示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