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办发〔2021〕100号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深入开展楼堂馆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
《全县深入开展楼堂馆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全县深入开展楼堂馆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及《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8号令)等精神,结合省审计厅等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机关团体新建楼堂馆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青审发〔2021〕50号)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21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楼堂馆所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标对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和《青海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青办发〔2018〕44号)要求,认真完成自查自纠、清理规范等各项任务,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工作重点
(一)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方面。是否存在新建、扩建楼堂馆所;是否迁建、购置楼堂馆所;是否存在以“学院”“中心”和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变相建设楼堂馆所;是否存在违规建设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等。
(二)在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办发〔2018〕44号)方面。是否存在办公用房总使用面积超标、工作人员(重点是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面积超标、不按要求进行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是否建立完整的房屋资产管理信息;是否具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并办理相关证件;是否存在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是否存在租赁、借用办公用房;是否存在办公用房闲置等。
(三)在干部职工周转房(人才公寓)管理方面。是否拥有本系统、本单位自行建设管理的干部周转房(人才公寓);是否将自行建设管理的干部职工周转房(人才公寓)纳入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管理等。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建章立制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9月3日至9月10日)。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对照前期州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州机关团体新建楼堂馆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南政办函〔2021〕19号)《州直机关事务局关于在全州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督查检查的通知》(南机管〔2021〕26号)及此次专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一列出存在的问题并做出详细说明,于9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版(套文头、盖公章并由主要领导签字)及印证资料报送至工作专班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10日至9月17日)。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对照工作任务,逐项核查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1年9月17日至9月30 日)。要深入分析突出问题,全面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同步查找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边整改、边总结,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机制,实现办公用房“四统一”管理。
四、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成立县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国勋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韩福龙 副县长
都芬庭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 员:杜苏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钟耀庭 县财政局局长
吉先加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樊 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史生清 县审计局局长
张炜萍 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史生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由县审计局副局长蔡小娟同志任组长,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石炜任副组长。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综合协调、分析研判、情况汇总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挺高思想认识。深入开展楼堂馆所专项整治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狠抓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的战略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县委具体措施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四风”问题治理、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行“一把手”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整改责任,严肃整改纪律。各部门要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组织专人专抓。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确保整治全面、彻底、扎实、有效。对虚报、瞒报、漏报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统筹谋划全局,整合办公资源。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格对照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切实把情况摸清楚、问题查清楚,坚决遏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找准病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不断规范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共和县楼堂馆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全县深入开展楼堂馆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蔡小娟 县审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石 炜 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杨 艳 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干部
徐金芬 县审计局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岗一级科员
刘芬兰 县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罗海强 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项目办干部
李 伟 县房产管理局干部
周毛措 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主任
办公地点:共和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974-851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