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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21〕401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办理沙珠玉历史展览馆项目范围内相关审批手续的通知

2021-12-13 00:00:00 0 点击:[] 字体:

各相关单位:

为沙珠玉治沙历史展览馆西侧房屋征收项目的需要,共和县人民政府拟对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意见》(青政201124号)有关规定,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相关审批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暂停审批范围:

   展览馆西侧两幢房屋总建筑面积为529.5平方米。

二、暂停审批事项:

1.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及附属物;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因本市居民应征入伍、服刑注销征收范围内户口和因结婚、出生等原因确需入户、分户的除外);

4.房屋抵押登记;

5.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6.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7.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规划和建设、国土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民政、房地产交易登记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以上所列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为1年。

三、暂停审批时限(暂停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20211110日至20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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