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编发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青海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青政信公办〔2021〕10号)以及《关于转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参考)的通知》(青政信公办〔2021〕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执行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抓紧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法定公开内容,同时也被列为省、州对县年度绩效考核。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安排部署,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公开工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国务院办公厅统一制定格式,并且下发了编发指南,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要认真落实、确保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要求。国办对报告内容、格式、方式和时间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请各乡镇、各部门严把内容关、格式关、时间关,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报告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报送县政府办公室101室。
三要履行职责、强化考核。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应报尽报、真实客观、内容全面、格式规范、数据精确、文字严谨,切忌弄虚作假、敷衍应付,切忌出现内容与往年重复或雷同等情况。各乡镇、各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将在共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年度报告公开情况将纳入2022年度全县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内容,对未在规定时限编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且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报告编制质量偏低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2022年度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