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长者版>新闻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共政发〔2022〕22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王东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2-02-11 00:00:00 0 点击:[]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共委〔202215号文件精神,决定:

王东飚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副局长;

朱坤震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副局长;

牛海玲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副局长;

王雪渊同志任县公安局塘格木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曹春辉同志任县公安局龙羊峡林业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谢克加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免去:

王东飚同志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朱坤震同志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牛海玲同志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谢克加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202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