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政发〔2023〕210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叶文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3-07-28 00:00:00 0 点击:[] 字体:小 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共委〔2023〕84号文件精神,决定: 叶文基同志任共和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期自2023年2月至2025年2月; 李晓虎同志任共和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期自2023年7月至2025年7月。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