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共和县恰卜恰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1、2011年开工建设,2013年10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2016年投运。未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2、部分泄洪渠堵塞。3、运营台账不规范,渗滤液产生及回灌量记录混乱。4、未履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排污许可证未申领。 |
整改责任单位 |
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整改目标 |
加大对垃圾填埋场的监管力度,督促第三方单位规范渗滤液产生及回灌处理,及时清理排水沟中的淤泥,补充和完善相关资料,如期完成整改工作。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督促第三方运营单位规范渗滤液产生、回灌处理登记记录,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及环评批复要求开展渗滤液处置工作。针对泄洪渠堵塞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立即进行清淤工作(2021年7月15日前完成)。要求第三方运营单位台账严格按照青海省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试运行台账记录。加快办理恰卜恰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排污许可证。关于未履行环保验收手续,已委托青海绿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做共和县恰卜恰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 整改成效:一是第三方运营单位已规范渗滤液产生及回灌登记记录,二是泄洪渠堵塞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台账已按青海省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试运行台账记录。四是于2021年10月办理完成恰卜恰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排污许可证;五是共和县恰卜恰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于2022年9月19日完成,并进行了环保验收的公示。 |
整改完成情况 |
已完成整改 |
整改时间 |
2022年3月至2022年9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王敏明 8525665
|
整改任务概述 |
共和县污水处理厂:1、设计规模1.0万吨/日,实际处理量1.11万吨/日,满负荷运行,设计处理能力不足,平均6000吨/日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排恰卜恰河。2、污泥间未配套建设除臭设施。3、消毒间设备未启用。4、2021年5月之前的污泥处置去向不明。5、进出口在线站房建设不规范、站房漏水、空调损坏、视频监控未安装,分析仪管路线路标识不完整、采样管清洗更换不及时、巡检和校验不规范。进口站房地基塌陷严重、采样点视频监控未联网、分析仪内试剂瓶口未密闭,出口站房等比例采样器不满足要求,总氮分析仪设备老化。进口总氮、总磷自行监测未开展。6、未严格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和《青海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考核,但运行经费全额拨付。7、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要求建立土壤污染排查制度。 |
整改责任单位 |
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整改目标 |
加快推荐问题整改,及时收集销号资料,督促污水处理厂按排污许可的要求内容,规范化运营,确保问题按时销号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加快推进二期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营考核评价制度,要求第三方运营企业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建立土壤污染排查制度。 整改成效:一是共和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于2021年12月底实施完成,并通过了环保验收,污水溢流直排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加装了污水总管网进水口总磷、总氮自行监测设备。三是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过程中同时对原有进出水监测站房进行了提标改造,更换了监测设备。四是新建的污水处理厂粗细格栅、深度处理间、污泥处置间都增设了除臭设施,消毒间的紫外线消毒灯已24小时不间断启用。五是2022年度落实恰卜恰污水处理厂监测专项资金48万元,在第三方环保自行监测、监督监测招投标内容中明确了土壤、水质监测要求。在线进口站房地基塌陷问题已整改,采样点视频监控已联网、并更新了总氮设备、总磷分析仪。自行监测已委托第三方按时开展,并出具了报告。六是已完善垃圾填埋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考核评价制度,七是已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建立了土壤污染排查制度。已全部完成整改。 |
整改完成情况 |
已完成整改 |
整改时间 |
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王敏明 8525665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共和县倒淌河镇污水处理厂:1、污泥间未配套建设除臭设施。2、进出口站房及采样点均未安装视频监控,站房建设、巡检和校验均不规范。进口pH探头安装不规范,出口等比例采样器不满足要求。3、2021年前无组织废气自行监测未开展,进口总磷、总氮自行监测未开展,无运行化验分析。4、未严格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和《青海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考核。5、未按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要求定期开展倒淌河水质监测。 |
整改责任单位 |
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整改目标 |
加强问题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要求企业规范化运营,定期开展自行检测,严格按月开展考核机制,确保问题按时销号。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企业及时安装除臭设施,二是申请环保专项资金采购视频监控、采样器等设备,三是按要求开展自行检测及水质检测,四是每月按考核制度对污水处理厂进行考核。 整改成效:一是共和县倒淌河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车间已安装除臭设施轴流通风机。二是进出口站房及采样点视频监控已安装;巡检、校验规范进行,PH探头已规范安装;出口等比例采样器已更换;三是2021年开始厂区无组织废气自行监测已开展。进口总磷、总氮监测仪器已安装。四是2023年起已进行考核,五是2022年起已开展对倒淌河水质的定期监测。 |
整改完成情况 |
已完成整改 |
整改时间 |
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王敏明 8525665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县恰卜恰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1、2011年开工建设,2013年10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2016年投运。未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2、部分泄洪渠堵塞。3、运营台账不规范,渗滤液产生及回灌量记录混乱。4、未履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排污许可证未申领。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目标
加大对垃圾填埋场的监管力度,督促第三方单位规范渗滤液产生及回灌处理,及时清理排水沟中的淤泥,补充和完善相关资料,如期完成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督促第三方运营单位规范渗滤液产生、回灌处理登记记录,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及环评批复要求开展渗滤液处置工作。针对泄洪渠堵塞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立即进行清淤工作(2021年7月15日前完成)。要求第三方运营单位台账严格按照青海省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试运行台账记录。加快办理恰卜恰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排污许可证。关于未履行环保验收手续,已委托青海绿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做共和县恰卜恰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
整改成效:一是第三方运营单位已规范渗滤液产生及回灌登记记录,二是泄洪渠堵塞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台账已按青海省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试运行台账记录。四是于2021年10月办理完成恰卜恰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排污许可证;五是共和县恰卜恰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于2022年9月19日完成,并进行了环保验收的公示。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整改时间
2022年3月至2022年9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王敏明 8525665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县污水处理厂:1、设计规模1.0万吨/日,实际处理量1.11万吨/日,满负荷运行,设计处理能力不足,平均6000吨/日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排恰卜恰河。2、污泥间未配套建设除臭设施。3、消毒间设备未启用。4、2021年5月之前的污泥处置去向不明。5、进出口在线站房建设不规范、站房漏水、空调损坏、视频监控未安装,分析仪管路线路标识不完整、采样管清洗更换不及时、巡检和校验不规范。进口站房地基塌陷严重、采样点视频监控未联网、分析仪内试剂瓶口未密闭,出口站房等比例采样器不满足要求,总氮分析仪设备老化。进口总氮、总磷自行监测未开展。6、未严格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和《青海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考核,但运行经费全额拨付。7、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要求建立土壤污染排查制度。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目标
加快推荐问题整改,及时收集销号资料,督促污水处理厂按排污许可的要求内容,规范化运营,确保问题按时销号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加快推进二期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营考核评价制度,要求第三方运营企业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建立土壤污染排查制度。
整改成效:一是共和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于2021年12月底实施完成,并通过了环保验收,污水溢流直排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加装了污水总管网进水口总磷、总氮自行监测设备。三是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过程中同时对原有进出水监测站房进行了提标改造,更换了监测设备。四是新建的污水处理厂粗细格栅、深度处理间、污泥处置间都增设了除臭设施,消毒间的紫外线消毒灯已24小时不间断启用。五是2022年度落实恰卜恰污水处理厂监测专项资金48万元,在第三方环保自行监测、监督监测招投标内容中明确了土壤、水质监测要求。在线进口站房地基塌陷问题已整改,采样点视频监控已联网、并更新了总氮设备、总磷分析仪。自行监测已委托第三方按时开展,并出具了报告。六是已完善垃圾填埋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考核评价制度,七是已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建立了土壤污染排查制度。已全部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整改时间
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王敏明 8525665
整改任务概述
共和县倒淌河镇污水处理厂:1、污泥间未配套建设除臭设施。2、进出口站房及采样点均未安装视频监控,站房建设、巡检和校验均不规范。进口pH探头安装不规范,出口等比例采样器不满足要求。3、2021年前无组织废气自行监测未开展,进口总磷、总氮自行监测未开展,无运行化验分析。4、未严格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和《青海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考核。5、未按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要求定期开展倒淌河水质监测。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目标
加强问题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要求企业规范化运营,定期开展自行检测,严格按月开展考核机制,确保问题按时销号。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企业及时安装除臭设施,二是申请环保专项资金采购视频监控、采样器等设备,三是按要求开展自行检测及水质检测,四是每月按考核制度对污水处理厂进行考核。
整改成效:一是共和县倒淌河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车间已安装除臭设施轴流通风机。二是进出口站房及采样点视频监控已安装;巡检、校验规范进行,PH探头已规范安装;出口等比例采样器已更换;三是2021年开始厂区无组织废气自行监测已开展。进口总磷、总氮监测仪器已安装。四是2023年起已进行考核,五是2022年起已开展对倒淌河水质的定期监测。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整改时间
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王敏明 8525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