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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

2023-09-08 00:00:00 0 点击:[]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细则》《青海省实施<水土保持>办法》,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青海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求,结情实际,划定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 现公告如下

一、重点预防区

共和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有国家级、省级及县级三个级别,本区内水土流失较轻植被覆盖度较,但存在水土流失加剧的潜在危险,并且区域内物种丰富、自然资源相对集中、生态环境良好,如自然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地保护、水源涵养区等。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面积5568.21km2,占全县总面积的37.78%主要防治任务是:以保护现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为主,促进生态然修复。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建立健全管护机构,制定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要实施封山禁牧、生态修复、大面积保护等措施,坚决限制开发建设活动,有效避免人为破坏保护植被和生态。

二、 重点治理区

共和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有省级及县级两个等级,本区是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如集中连片的荒山荒坡、水土流失严重的主要石河道两侧及荒漠、沙漠区等,是治理工作的重点。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面积4569.31km2,占全县总面积的31.00%。主要防治任务是:主要采用人工造林方式,辅助以封山育林,强化综合治理,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逐步恢复区域地带性森林植被,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意识和责任感。重点抓好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有计划的展开重点治理,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同时做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

县级两区划定成果由共和县水利局负责解释,并负责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