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政财监〔2025〕217号 共和县财政局关于公布县本级预算绩效管理 专家库首批专家名单的通知
共和县财政局关于公布县本级预算绩效管理
专家库首批专家名单的通知
各预算部门(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县财政预算评价工作,充分利用发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评价中的作用,根据《共和县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县级预算绩效评价专家的公告》(共政财监〔2025〕178号),经公开征集和资格审查,确定许文梅等4名同志为县本级首批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名单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的职责与权利
接受县财政局委托,从事县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一)参与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的审核或再评估。
(二)参与绩效目标审核和县本级绩效指标体系研究设计。
(三)参与绩效目标跟踪监控及审核。
(四)参与绩效自评审核、财政评价等工作,并针对评价发现的问题提供对策和结果应用的建议。
(五)参与县预算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重要课题的研究。
(六)对县本级和全县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规划、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专业技术指导等。
(七)承担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专家的主要义务
(一)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
(二)按时保质完成受托工作,提交工作成果,并对成果的客观性、公正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负责。
(三)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接受县财政局的监督管理。
(四)做好受托业务信息资料的归档管理和档案移交工作。
(五)未经县财政局同意,不得将受托事项结果进行公开或者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三、专家的管理
(一)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应在受县财政局邀请时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智力优势助力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发展;累计2次无正当理由拒绝县财政局邀请的,县财政局将解除其专家资格。
(二)县财政局负责对预算绩效管理专家聘任期间的工作情
况进行监督管理,对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将解除其专家资格。
“未认真履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对县财政局向其布置的相关工作任务敷衍塞责,经催告后拒不改正的。
2.未按要求提供受托工作成果。
3.以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名义从事职责以外活动的。
4.未按要求承担保密义务的。
5.其他未认真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因身体状况、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胜任专家工作的,本人可提出不再担任专家。
(四)预算绩效管理专家被纪检监察等发现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或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自动取消专家资格。
附件:共和县本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专家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共和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