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评估的公告
关于报名参加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评估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规定。为保证共和县恰卜恰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青海湖南大街片区)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客观公平并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需对邓某某位于共和县恰卜恰镇滨河东路的138号房屋进行评估,现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公告如下:
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符合的条件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需取得房地产评估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1.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5.拟安排从事估价的估价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印章。
三、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9日
四、报名地点
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26号县人民政府一号楼515室。
五、联系人:赛让措; 联系电话:8521805。
共和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