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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例行督察反馈问题完成整改情况整改销号的公示

2024-08-16 15:00:09 共和县农牧局 点击:[] 字体: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龙羊峡库区船舶污染防治不到位,山丹花沟渔业码头少量渔船燃油渗漏,存在水体污染隐患。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

整改目标

加强对龙羊峡库区老旧渔业船舶更新建造验收交付,强化特许捕捞期生态安全监管,加强对特许捕捞期(8月20日-11月20日)龙羊峡库区船舶的监督管理,压实乡镇责任,禁止年久失修、漏油破损船舶下水捕鱼,坚决杜绝渔船燃油渗漏污染水体。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全面完成老旧渔业船舶更新建造验收交付。根据海南州农牧局《关于转发<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龙羊峡库区老旧渔业船舶更新建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县政府高度重视,2022年5 月 27 日县农牧和科技局向铁盖乡、龙羊峡镇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共和县黄河龙羊峡库区渔业船舶建造相关事宜的函》(共政农科函〔2022〕154号),截至目前,2022-2023年申请建造520艘(铁盖乡125艘,龙羊峡镇330艘),签订建造合同461艘,截止2024年7月船检合格交付461艘,渔业船舶更新建造全部使用汽油燃料的船尾机,全面完成船舶检验证、船证、船员证办理,实现船舶持证、船员持证。

 

二是全面强化特许捕捞期生态安全监管。2023年8月以来,县委农办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龙羊峡库区池沼公鱼特许捕捞许可证资格申领工作的通知》(共农牧领办〔2023〕32号),以户为单位办理龙羊峡库区池沼公鱼特许捕捞证341份,分别签订渔业安全生产告知书、黄河流域青海龙羊峡(共和)段禁捕与特许捕捞期告知书、渔业安全生产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书各341份。8月18日县委农办印发《关于加强共和县龙羊峡库区池沼公鱼特许捕捞期安全生产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共农牧领办〔2023〕34号),着重从渔业安全生产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违规处理、水域捕捞作业湖岸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管,加强对龙羊峡库区船舶的监督管理,压实乡镇责任,禁止年久失修、漏油破损船舶下水捕鱼,坚决杜绝渔船燃油渗漏污染水体。

整改完成情况

全部整改完成

整改时间

20247 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彭毛扎西 0974-8522498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或州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