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线许可公示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等规定,青海海南州金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延续经营共和至兴海(毗邻县)客运班线事项,对该公司申请延续经营作出行政许可,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起讫地:共和县→兴海县
途径地点:共和县九道班、兴海县河卡镇
经营期限:4年
拟投放车辆:34座中型高一级客车1辆
日发班次下限:1班
公示时间: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共和县县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0974-8525657
共和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