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青海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纪学习教育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确保全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力争让每一个孩子均能享受公平公正的高质量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执行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根据县域内适龄学生数量、学校布局及办学规模、条件和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招生服务范围,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二)坚持“流入地为主”原则。坚持“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认真实施以居住证明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同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全面实施中小学招生“阳光工程”,全县各中小学校通过设立咨询监督电话、张贴招生通知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加强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坚持控辍保学原则。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积极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加强对在校生、失学辍学及复学学生的动态监管,建立并及时更新失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结合全县教育工作实际,成立共和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索南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招收条件: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且幼儿园已毕业的适龄儿童,不足龄入学不予建立学籍。
2.各乡镇小学招生办法:就近招生入学。小学一年级由乡镇小学签发《小学入学通知书》,家长携带通知书、户口簿、疫苗接种证到所在乡镇小学报名。
3.县城小学招生办法:县城小学对申请报名学生的材料统一进行初审,并根据情况到有关单位或居住地进行核实,满足条件的由片区内小学接收;片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核定招生计划的,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先近后远的原则,依次报名;学位不足的由领导小组统筹调剂到县城其他小学入学。片区内正在建设还未交付入住的不纳入本片区招生范围。
(1)县城地区常住人口子女入学
入学条件:年满6周岁,有恰卜恰镇户口且居住在县城,不动产证登记人与户主一致的适龄儿童。
入学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携带下列材料,到片区内学校报名。
①户籍证明:户口簿、家长身份证(含复印件);
②房产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房屋首付发票原件;
③疫苗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④未尽事宜,根据工作实际,由领导小组综合研判决定。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或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入学条件:年满6周岁,父母(至少一方)在县城务工或经商,在学校片区内有房产或租赁房屋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入学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携带下列材料,到片区内学校报名。片区内学位不足的由领导小组统筹调剂到县城其他小学入学。
①户籍证明:户口簿、家长身份证(含复印件);
②居住证明:父母(至少一方)有不动产证或共和县公安部门(或居民委员会)核发且有效的居住证明(暂住证核发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
③疫苗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④务工或经商证明:在共和县城务工者,提供父母一方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始缴费单据或我县人社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在共和县城经商者,提供父母一方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⑤未尽事宜,根据工作实际,由领导小组综合研判决定。
(二)初中招生
1.青海湖民族寄宿制学校招生:黑马河镇、江西沟镇、石乃亥镇民族寄宿制小学、湖东种羊场寄宿小学毕业生和本校小学毕业生,到本校报名。对未按时报名的学生,招生学校需列出名单(毕业学校、招生学校、县教育局各一份),于2024年9月1日前由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负责,做好追踪调查和入学动员工作,严防小学毕业生流失辍学。
2.共和县中学、共和县城北九年一贯制学校、共和县民族中学招生:
(1)县属小学和各乡镇小学的毕业生,按照县教育局划定的初中招生片区到相应学校报名。
(2)各乡镇户籍返乡人员子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或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学生家长携带下列材料,根据实际居住地,按县教育局划定的县城初中招生片区到相应的学校报名:
①各乡镇户籍返籍人员子女入学材料:户口簿及家长身份证(含复印件)、居住证明(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学籍证明等有关材料。
②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或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材料:户口簿及家长身份证(含复印件)、居住证明(不动产证、网签购房合同、共和县公安部门或居民委员会核发且有效的居住证明)、务工经商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相关务工经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等有关材料。
(3)招生片区划分(见附件):在建、新建或未标注的小区,片区范围参照“共和县初中招生片区划分图”。
(三)特殊教育招生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继续实行以海南州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各中小学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使每个残疾儿童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各乡镇学校要做好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调查统计工作,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根据县残疾人专家委员会建议,将适合在各中学小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招入各中小学,并做好随班就读工作,动员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
五、招生要求
(一)严格政策,阳光招生。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十项严禁”和省教育厅“六个杜绝”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就近入学和划片招生政策,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各学校要通过公开招生咨询电话,公布招生办法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并耐心细致地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招生学校要认真审核报名材料,必要时到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家访认定,坚决制止学生择校行为。对提供无效证件或虚假证件者,一律取消就近入学资格。
(二)严肃纪律,规范招生。各学校严格按照划片范围进行招生,原则上不得招收片区以外的学生入学,各学校严禁超班额招生,严禁随意扩大招生规模。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严禁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已毕业学生复读。
(三)强化责任,控辍保学。全面落实联控联保长效机制、“双线”责任制和“七长”负责制,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各乡镇学校和县城各学校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动员入校。重点加强小升初工作,认真落实学生追踪、登记、报告和集体交接制度,堵塞工作漏洞,严防小升初过程中出现学生流失现象,确保所有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完成义务教育。
(四)统筹资源,控制规模。县教育局将根据新型城镇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要,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据县域内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中小学校布局,科学制定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学校办学规模。
1.共和县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及区域
一、小学招生片区范围
(一)共和县第一小学:
片区范围:恰卜恰镇青海湖南大街以西赛乾路(水井巷)以北2号---206号(双号),青海湖南大街以东,环城东路北以东7号---247号(单号),环城东路北以西6号---214号(双号),宗日路以北2号---30号(双号),切吉西路以北,兴海东、西路以南(海南州公安局以南)。
片内小区:养路段家属楼、棚户一区、惠安小区、原水泥厂家属院、百佳商住楼、百佳王府、县农行家属楼、黄河小区、天宝家园、金鑫花园、皓星家园、信合大厦、东晨花苑、元年景苑、海湖至尊、安居家苑、县人民法院家属院、建行家属楼、经贸委家属楼、春天小区、银监局家属楼、县中学家属楼、泰和苑、州农行家属楼、供热站家属楼、上晟豪苑、州棚户二区、公安巷综合楼、青海湖家园、人行家属院、教育局家属楼(共和西路)、景洲地王广场、教育局家属楼(日月山路)、棚户三区、物资站家属院、工商局家属楼、运管家属院、师专家属楼、空军部队家属院、塘建家属院、州医院家属楼、县粮食局家属楼、州粮食局家属楼、农副公司家属楼、香格里拉小区、邮政局家属楼、粮油公司家属院、印刷厂家属院。
(二)共和县第二寄宿制小学:
片区范围:文化街以南、宗日路以南、东河沿以东、环城东路247号(达隆宾馆)以南、共和县内十一个乡镇。
片内小区:第一民族寄宿制小学商住楼、德吉村小区、茂源商住楼、老电信家属院、风华天城小区、玉龙家苑小区、光明家苑小区、气象局家属院、明瑞花苑小区、县文化馆家属院、老财政局家属院、州水电局家属院、州中学商住楼、二小商住楼、师苑小区、交运家园小区、电信家属院、原地质三队家属院、紫荆花园小区、县税务稽查局家属院、金源小区、老恰卜恰镇家属楼、棚户六区、县干部周转房、棚户一区、原印刷厂家属院、州文工团家属院、粮油公司家属院、剑锋华庭小区、新华书店家属院、老车站家属楼、县税务局家属院、县财政局家属院、州电力局家属院、县工商局家属院、舒裕家园小区、原州藏文中学家属楼、棚户五区、温馨家园小区、元年酒店家属院、民师商住楼、医药小区、金安小区、二毛家属院(含廉租房)、棚改二建小区、州毛纺厂家属楼、玉龙公司家属院、原县医院家属院、老皮革厂家属院;光明巷、拉泽巷、友好街、青海湖南大街范围内庄廓。
片区村社:恰卜恰镇、龙羊峡镇、倒淌河镇、塘格木镇、石乃亥镇、沙珠玉乡、铁盖乡、江西沟镇、黑马河镇、切吉乡、廿地乡。(其中塘格木镇、沙珠玉乡、铁盖乡及东巴村只招收回族寄宿适龄儿童,其余乡镇招收普通寄宿适龄儿童)。
(三)共和县第三寄宿制小学:
片区范围:城西社区(州医院家属院至桥头修理厂)、
工业园社区(西沟台至工业园区)。
片内小区:共和路居民区、切吉西路居民区、 凌云路居民区、黄河南大街东西路、滨河路(原西河沿公园对面)、同心街、畜产公司家属院、农机公司家属院、食品公司家属院、县冷库家属院、食品加工厂、恰雄路东西两边。移民安置楼、县物资公司家属院、绒毛厂家属院、西沟台居民区、西山家家属院、绿洲路居民区、棚户四区、疾控中心家属院、养路段家属院、赛什塘家属院、赛什塘后院(黄河村搬迁户) 三小家属院、煤建公司家属院、移民区(原工人俱乐部院) 恰卜恰乡家属院、养路段家属院、州医院家属院、县林业站家属院、皮革厂家属院、三药厂家属院、冷库家属院、外贸公司家属院、机械厂家属院。
(四)共和县第一民族寄宿制小学:
片区范围:兴海西路以南、恰卜恰河以东、环城东路
片内小区:安居家园、州税务局家属院、建行家属院、银监局家属院、武装部家属院、春天小区、防疫站家属院、二中家属院,泰和苑、尚晨家苑、州棚户二区、公安巷综合楼、东晨花苑、景洲地王广场、海湖至尊、黄河大酒店公寓、人行家属院、州政府家属院、海南州农牧廉租房、海南州邮政家属楼、青海湖家苑、州棚户三区、印刷厂家属院、皓鑫花园、金鑫花园、惠安小区、环城东路、棚户一区、第一民族寄宿制小学商住楼、德吉村小区、茂源商住楼、老电信家属院、风华天城小区、玉龙家苑小区、光明家苑小区、气象局家属院、明瑞花苑小区、县文化馆家属院、老财政局家属院、州水电局家属院、州中学商住楼、二小商住楼、师苑小区、交运家园小区、电信家属院、原地质三队家属院、紫荆花园小区、县水务稽查局家属院、金源小区、老恰卜恰镇家属楼、棚户六区、县干部周转房、原印刷厂家属院、州文工团家属院、粮油公司家属院、剑锋华庭小区、新华书店家属院、老车站家属楼、县税务局家属院、县财政局家属院、州电力局家属院、县工商局家属院、舒裕家园小区、一民小家属楼、棚户五区、温馨家园小区、元年酒店家属院、民师商住楼、医药小区、金安小区、二毛家属院(含廉租房)、棚改二建小区、州毛纺厂家属楼、玉龙公司家属院。
片区村社:除城北九年一贯制学校招生区域外的恰卜恰镇部分村,龙羊峡镇、沙珠玉乡、铁盖乡、倒淌河镇次汗达哇村和拉乙亥麻村及恰卜恰镇上街居民适龄儿童,塘格木镇和英德尔游牧民进城在恰定居的适龄儿童。
(五)共和县第二民族寄宿制小学:
片区范围:兴海西路以南,恰卜恰河道以西
片区小区:黄河路社区、西山家属院、西台村、西沟台居民区、城西社区、工业园社区适龄儿童。
片区乡镇:在恰定居农牧民家庭(切吉乡、廿地乡、江西沟镇、黑马河镇、石乃亥镇、倒淌河镇)的适龄儿童。
外州县在恰务工或定居家庭(海西州、果洛州、玉树州、兴海县、同德县、贵南县、化隆县等)的适龄儿童。
(六)城北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和民族):
城北九年一贯制学校
片区范围:兴海东西路以北
片内小区:城北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五区,舒裕华府,赛钦家苑,农牧局家属院,玉龙佳苑,共和县、海南州干部周转房。
片区村社:加拉村,尕寺村,索吉亥村,上梅村,下梅村,加隆台村,东香卡村,西香卡村,乙浪堂村,索尔加村,东巴村等11个自然村范围的适龄儿童。
二、各中学招生范围
(一)共和县中学
共和县中学
片区范围:兴海西路以南共和县第一小学,共和县第二小学,共和县第三小学片区内的所有普通适龄儿童;符合上述片区内的返籍、外来经商、进城务工的随迁普通适龄少年。
片内小区:养路段家属楼、棚户一区、惠安小区、原水泥厂家属院、百佳商住楼、百佳王府、县农行家属楼、黄河小区、天宝家园、金鑫花园、皓星家园、信合大厦、东晨花苑、元年景苑、安居家苑、县人民法院家属院、建行家属楼、经贸委家属楼、春天小区、银监局家属楼、县中学家属楼、泰和苑、州农行家属楼、供热站家属楼、上晟豪苑、州棚户二区、公安巷综合楼、青海湖家园、人行家属院、教育局家属楼(共和西路)、景洲地王广场、海湖至尊、教育局家属楼(日月山路)、县棚户三区、物资站家属院、工商局家属楼、运管家属院、师专家属楼、空军部队家属院、塘建家属院、州医院家属楼、县粮食局家属楼、州粮食局家属楼、农副公司家属楼、香格里拉小区、邮政局家属楼、粮油公司家属院、印刷厂家属院、第一民族寄宿制小学商住楼、德吉村小区、茂源商住楼、老电信家属院、风华天城小区、玉龙家苑小区、光明家苑小区、气象局家属院、明瑞花苑小区、县文化馆家属院、老财政局家属院、州水电局家属院、州中学商住楼、二小商住楼、师苑小区、交运家园小区、电信家属院、原地质三队家属院、紫荆花园小区、县税务稽查局家属院、金源小区、老恰卜恰镇家属楼、棚户六区、县干部周转房、棚户一区、原印刷厂家属院、州文工团家属院、粮油公司家属院、剑锋华庭小区、新华书店家属院、老车站家属楼、县税务局家属院、县财政局家属院、州电力局家属院、县工商局家属院、舒裕家园小区、原州藏文中学家属楼、棚户五区、温馨家园小区、元年酒店家属院、民师商住楼、医药小区、金安小区、二毛家属院(含廉租房)、棚改二建小区、州毛纺厂家属楼、玉龙公司家属院、原县医院家属院、老皮革厂家属院;光明巷、拉泽巷、友好街、青海湖南大街范围内庄廓、共和路居民区、切吉西路居民区、 凌云路居民区、黄河南大街东西路、滨河路(原西河沿公园对面)、同心街、畜产公司家属院、农机公司家属院、食品公司家属院、县冷库家属院、食品加工厂、恰雄路东西两边。移民安置楼、县物资公司家属院、绒毛厂家属院、西沟台居民区、西山家家属院、绿洲路居民区、棚户四区、疾控中心家属院、养路段家属院、赛什塘家属院、赛什塘后院(黄河村搬迁户) 三小家属院、煤建公司家属院、移民区(原工人俱乐部院) 恰卜恰乡家属院、养路段家属院、州医院家属院、县林业站家属院、皮革厂家属院、三药厂家属院、冷库家属院、外贸公司家属院、机械厂家属院。
片区村社:沙珠玉乡、塘格木镇、龙羊镇、铁盖乡,恰卜恰镇上西台村、下西台村、次汗素村、上塔迈村、下塔迈村所有普通适龄儿童;符合上述片区内的返籍普通适龄少年。
(二)共和县民族中学
片区范围:县一民小、县二民小、切吉小学、塘格木小学、英德尔小学、铁盖小学、廿地小学毕业生。
片内小区:安居家园、州税务局家属院、建行家属院、银监局家属院、武装部家属院、春天小区、防疫站家属院、二中家属院,泰和苑、尚晨家苑、棚户区二区、公安巷综合楼、东晨花苑、景洲地王广场、海湖至尊、黄河大酒店公寓、人行家属院、州政府家属院、海南州农牧廉租房、海南州邮政家属楼、青海湖家苑、棚户三区、印刷厂家属院、皓鑫花园、金鑫花园、惠安小区、环城东路、棚户一区、第一民族寄宿制小学商住楼、德吉村小区、茂源商住楼、老电信家属院、风华天城小区、玉龙家苑小区、光明家苑小区、气象局家属院、明瑞花苑小区、县文化馆家属院、老财政局家属院、州水电局家属院、州中学商住楼、二小商住楼、师苑小区、交运家园小区、电信家属院、原地质三队家属院、紫荆花园小区、县水务稽查局家属院、金源小区、老恰卜恰镇家属楼、棚户六区、县干部周转房、原印刷厂家属院、州文工团家属院、粮油公司家属院、剑锋华庭小区、新华书店家属院、老车站家属楼、县税务局家属院、县财政局家属院、州电力局家属院、县工商局家属院、舒裕家园小区、一民小家属楼、棚户五区、温馨家园小区、元年酒店家属院、民师商住楼、医药小区、金安小区、二毛家属院(含廉租房)、棚改二建小区、州毛纺厂家属楼、玉龙公司家属院、黄河路社区、西山家属院、西台村、西沟台居民区、城西社区、工业园社区适龄儿童。
片区乡镇:塘格木镇、切吉乡、龙羊峡镇、铁盖乡、沙珠玉乡、廿地乡所有民族适龄少年;符合上述片区内的返籍民族适龄少年。
(三)城北九年一贯制学校
片区范围:兴海东西路以北
片内小区:城北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五区,舒裕华府,赛钦家苑农牧局家属院,玉龙佳苑,共和县、海南州干部周转房。
片区村社:加拉村,尕寺村,索吉亥村,上梅村,下梅村,加隆台村,东香卡村,西香卡村,乙浪堂村,索尔加村,东巴村等11个自然村范围的适龄少年。
(四)青海湖民族寄宿制学校
片区范围:黑马河镇、江西沟镇、石乃亥镇民族寄宿制小学、湖东种羊场寄宿小学毕业生和本校小学毕业生,到本校报名。
片区村社:黑马河镇、江西沟镇、石乃亥镇民族寄宿制小学、湖东种羊场寄宿小学毕业生、所辖村社和本校小学毕业生。
(五)其余乡镇学校根据服务片区按规定统一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