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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护鸟类和做好冬虫夏草采挖期及农牧民群众棕熊防范的两则通告

2024-05-01 09:59:20 点击:[] 字体:
通 告


鸟是人类的朋友,是翱翔蓝天的精灵,是与人类关系最为密切的野生动物。保护鸟类资源,在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共和县公安局、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联合通告如下:
一、主动学习鸟类保护知识,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宣传爱鸟、护鸟,让更多的人了解鸟类对大自然对人类的重要意义。
二、爱护森林,保护湿地,保护鸟类的栖息环境,为其取食、饮水和隐蔽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不伤害、不笼养、不捕杀野生鸟类,拒食野鸟等野生动物。
四、对伤害鸟类者主动劝说,发现乱捕滥猎、伤害、贩卖鸟类等野生动物的不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五、发现受伤、受困、迷途的鸟类,及时与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确保鸟类得到及时救护。
六、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非法出售收购、加工、运输鸟类或其产品。
七、积极举报和有效遏制非法捕捉、贩卖、食用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八、文明观鸟,做有礼有序的观众,服从安排,不打扰野鸟正常生活,安全观鸟,不擅自进入警戒区域;做卫生环保的观众。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践踏破坏花草树木,不损坏公物,做到“人走场净”。
九、提高野生动物危害防范意识,避免近距离接触。
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者和实践者。
举报救助电话:
0974---8513502(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0974---8513401(共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共和县公安局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4430日 





关于做好冬虫夏草采挖期及农牧民群众棕熊防范的通知

近期,在切吉乡加什科村、祁加村等发生棕熊袭击羊群事件,房屋不同程度损坏,肇事肇祸发现隐患极为严重。鉴此,我局和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已开展多次向群众宣讲预防熊害知识,但棕熊仍然频繁出现,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对农牧民群众进行以下通知:
棕熊冬眠期已过,外出活动频繁,恰适冬虫夏草采挖季节,为增强群众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防范棕熊伤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避免熊害事件再发生,对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乡镇人民政府务必要高度重视熊害事件,统一认识,切实保障农牧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提示建议如下:

提醒广大农牧民群众,在虫草采挖期间,尽量避免夜间在山区滞留,远离可能造成棕熊伤人的潜在威胁。确需夜间活动的,建议至少要有五人以上结伴同行,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如遇到棕熊,不要驱赶、拍照、吼叫等,以免刺激棕熊。一旦发生和发现棕熊伤人伤畜,要立即采取自救、求救或报警措施,解救后应将受伤人员第一时间就近医院诊治,并及时向我局进行报备。
报备电话:0974-8512826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