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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社会公开稿)

2024-04-29 15:05:51 点击:[]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9日至6月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支部进行了巡察。7月1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共和县司法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

共和县司法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及各室负责人主动认领,共同研究,确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情况及整改时限,责任到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党支部书记张进德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及时传达县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并初步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8月9日,召开“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联审工作会议”后,及时组织召开支委会,传达联审会议精神,再次召开会议,修改完善相关整改措施;9月19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听取各相关科室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就部分滞后的整改任务提出相关要求,确保巡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高质高效完成。截至2023年10月18日,巡察反馈的31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

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的情况依然存在。政治理论学习形式较为单一,理论研讨开展次数较少,学习更多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层面。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省委主要领导调研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要求进行研讨的学习内容均未进行专题研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共和县司法局党员及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高质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9月27日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研讨;10月19日组织开展“省委主要领导调研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不断巩固学习成果,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二是7月17日组织观看《一名组织部长的生命答卷》《用生命书写忠诚》等专题视频,认真学习朱治国同志先进事迹,8月10日组织党员观看《长空之王》等爱国主义题材电影,9月26日参观海南州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海南州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10月8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沙珠玉治沙历史展览馆暨治沙精神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不断丰富学习形式,激发学习热情。三是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全县政法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学习为契机,不断细化学习交流内容,并确定主持人、领学人,真正做到了发言有提纲、学习有心得,同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政法工作条例等内容的学习研讨。

问题2: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不实。学习停留在抄写学习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层面,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司法工作专题研讨不够,学习表现在面上的较多,深入及里的少,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够。如,在围绕“十一个坚持”,改进群众工作方法,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方面研究的不够,创新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领会“十一个坚持”精神实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司法行政主责主业相结合,持续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和解决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能力。一是9月1日,邀请政府法律顾问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内容,围绕“十一个坚持”开展专题讲座,县司法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张进德同志结合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交流发言,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二是积极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安排部署全年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中心组和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共和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开展述法工作,推进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召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积极申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地区,共和县荣获全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荣誉称号。四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全省律师事务所公开招聘5个法律顾问团为全县党政机关提供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开展法治讲座、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共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及其他相关会议27次,出具法律意见148份,解答咨询140余次,开展法治培训30次,参与行政复议2件,参与行政诉讼4件,解决矛盾纠纷30件。

问题3:党内法规学习不深入,成效不明显,存在扎堆学习的情况。如,2022年1月17日,一次学习集中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优化调整支部党员学习计划,把理论学习摆上突出位置,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类党内法规列入学习重点,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分章分节,合理安排课时,专题学习重点党内法规,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主要领导调研海南时的主要讲话精神等。二是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廉政教育、专题研讨等形式传达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和巡视巡察有关文件精神等内容。三是坚持以“请进来”的方式,邀请党校老师以《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 为新时代新征程贡献力量》为题,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及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方面,系统梳理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主要内容,同时就“如何学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与生态文明建设”做了深入阐释,使全体干部对党的二十大报告有了更深入、更细致地理解和把握。

(二)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足,措施不多。

问题4: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扎实。如,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会议记录内容简单,分析研判与岗位实际结合不紧密,2020、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领导讲话内容雷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会,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认真谋划工作内容,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重点问题3次。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基层司法所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结合上半年全县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督查,开展意识形态落实情况的督查,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三是由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对办公室负责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大各类文字材料起草、审核等,杜绝出现文字材料东拼西凑、复制粘贴、内容雷同等现象发生。

问题5: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中的检测预警、排查评估工作不细致。如,谈话中发现基层司法所普遍存在对刑满释放人员实地走访力度不够,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不够有力等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共和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季度评估考核指标(试行)》《共和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季度调度会制度》要求,组织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季度调度会。严格按照“一人一档”要求,进一步完善安置帮教管理系统电子档案,做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同时,由基层司法所联合派出所、村(社区)进行实地走访或电话、微信联系,及时宣讲法律法规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了解刑满释放人员思想动态、生活生产以及存在的困难等相关情况,并结合实际开展人性化的帮教工作,努力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如,黑马河司法所帮助2名家庭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在黑马河景区找到就业岗位,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搭建了平台,创造了机会。二是组织召开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全面开展社区矫正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通过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定期入户走访详细了解矫正对象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就业情况等,组织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及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不断筑牢“州庆”“亚运会”和“双节”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防线,同时,积极争取省厅派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全力构建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格局。三是组织举办社区矫正对象趣味运动会、心理团体辅导、“社区矫正开放日”及党的二十大暨社区矫正法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在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切实形成学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同时,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辅导,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放下心理包袱,克服负面情绪影响,正确认识自我,增强个人学法尊法守法的自觉性,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三)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问题6:运用法治督察、述法、考核等方式,倒逼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仍有差距。如,督促指导党政第一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经常,职责定位不清、职责不明,法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到位。各乡镇、部门述法频次不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州加强专题述法工作落实的相关要求,于10月19日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暨专题述法会议,抽选2个乡镇党委、2个机关党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进行专题述法。二是贯彻落实年终述法制度,将述法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督促整改提升专题述法实效。三是运用“专题述法+年终述法”方式,每年开展2次述法活动,同时,发挥法治督察指挥棒作用,截至目前,对各部门各乡镇召开专题述法会议情况及法治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次,开展专题述法1次。

问题7:未建立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工作台账,工作存在观望状态,主动进位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全县政法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等,积极主动开展顽瘴痼疾整治各项工作,制定共和县司法局顽瘴痼疾常态化整治情况台账,每月统计汇总顽瘴痼疾整治情况1次。二是根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再次向各司法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征求意见,不断深化和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推动顽瘴痼疾整治排查常态化。

问题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仅停留在有形覆盖,未切实形成有效覆盖。如“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县级统筹安排及经费保障有落实,但在具体基层实践中存在法律服务质量不高,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作用发挥不明显等现象;在走访中,村社“两委”班子成员普遍反映法律顾问法律素养不高,存在打卡式工作现象,且法律顾问以法治宣传为主,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还有欠缺;在问卷调查数据显示中(有效参与填写198次),村社党员群众对村级法律顾问不知道具体是谁的占16.75%,不知道法律顾问业务职能的占17.73%。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以共和县执法人员执法实务培训班为契机,组织14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参加培训,召开“共和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全面掌握业务知识,积极主动参与协助政府法律顾问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等工作,为村(社区)经济、民生、社会管理工作方面的决策提供服务,全面提高自身工作能力。二是通过采取实地查看档案材料、座谈交流及入户走访的形式,于2023年9月下旬深入共和县6个乡镇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考核验收,及时公示考评等次,印发考核通报,对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立行立改,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杜绝法律顾问远离群众、应付了事、走过场等现象的发生。三是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提升法律顾问服务质量,根据州局一村(社区)一考核办法,重新修订了共和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对法律顾问考核进行了细化,基本形成了完成工作的月报告,季度核查、年终考核的机制。四是为了改善群众对法律顾问工作不清楚、不了解、不认识的现象,重新制定印发共和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便民联系卡,注明村(社区)法律顾问和联片律师的姓名、电话及工作职责,不断扩大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知晓率、认同度。五是组织全县14名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到西宁城北区司法局观摩学习,借鉴好的做法,不断提升工作能力。通过以上举措,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全州五县考核中名列前茅。

问题9: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总体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力度不强。如,行政执法人员中无证执法人员占比较高,全县除公安及税务部门之外,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28人,其中无证执法人员95人,占总数的42%;执法执纪督察工作开展频次较低,每年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仅1次,2020年至2022年期间共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1次,且为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自查自评,未组织人员开展全县性案卷评查工作;行政案件败诉率较高,2019年10月至今涉及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案件共计54件。其中胜诉27件,败诉12件,不予立案1件,驳回起诉6件,撤回起诉8件。其中一审败诉的有8件,占67%;二审败诉的有3件,占25%;再审败诉的有1件,占8%。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8月底组织举办全县执法人员执法实务培训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和行政执法水平,并组织督促全县未取得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执法资格培训,初步完成40余名干部报名审核考试工作,考试通过率达60%,进一步提升了持证上岗率,下一步,将持续开展执法教育培训,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书考试申领各项工作。二是发挥法治督察作用,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于8月底对11个乡镇、20个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重点工作开展法治督察,并通过组织业务培训、执法考试、选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等形式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正度。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三统一”管理等制度,截至目前,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开展行政应诉案件旁听庭审活动1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四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共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及其他相关会议17次,出具法律意见64份,解答咨询94余次,开展法治培训25次。五是要求败诉相关单位对行政诉讼案件败诉集中领域和原因、后续履行法院判决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分析,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并积极予以解决。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水平。六是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会上听取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进一步压实责任。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有效。

问题10: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干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醒纠正不及时。如,近三年来运用“第一种形态”教育管理干部均为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后进行的批评教育,对违纪违规干部处理存在轻拿轻放,警示震慑作用不明显。又如,谈心谈话中了解到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存在“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对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推动落实方面跟踪问效、督导频次较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运用“第一种形态”教育管理干部,以工作提醒、走访督查等方式向各基层司法所、各科室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次、开展节前廉政谈话10人,不断增强干部廉政意识,强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二是对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同志及存在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并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截至目前,针对相关工作连续两个月排名倒数的司法所所长进行提醒谈话2人次,起到提醒警示作用。三是定期不定期的通过督导、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各基层司法所的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已开展督导检查2次。四是不断强化警示教育,以全县政法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组织学习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的7起典型案件及《海南州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及酒驾醉驾典型问题》,并结合身边典型上了2堂廉政党课。五是严格落实县司法局“七到位”工作制度、考勤制度,通过各基层司法所每月向局机关上交考勤表(加盖本乡镇政府公章)的形式,不断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力度。

问题11:党员干部学习要求不严不实。党员干部不同程度存在对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学习记录不规范、内容不能与时俱进,存在敷衍应付等情况。如,局机关无专门学习及会议记录本,干部学习记录中无法体现主持人、领学人、参学人员等内容;干部学习及会议记录混用一本。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县政法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等,通过确定学习内容、主持人、领学人、交流发言人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学习计划,党员干部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完成自学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所学内容开展交流发言,不断规范学习记录、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二是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局机关会议记录、党支部委员会议记录、党员大会记录等,不断规范和完善会议记录。

问题12:日常廉政谈话存在“重形式、走过场”现象。如,2021、202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谈心谈话不深不实,内容浮于表面,存在自问自答等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此次县委巡察反馈基层司法所干部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及时同各基层司法所长进行提醒谈话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切实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做到“真谈”“真帮”。二是在庆中秋迎国庆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节前廉政谈话10人,不断压实廉政责任,督促落实“一岗双责”,持续推动谈心谈话工作落实落细。三是结合全县政法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负责人与班子成员、重点岗位工作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工作人员逐一进行谈心谈话,截止目前开展提醒谈话80人次。

(五)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干部管理存在漏洞。

问题13:内控制度存在随意性,只求数量,不求质量,部分内控制度应建未建。如,落实《局务会议事规则》《干部请销假制度》《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制度》等制度不严格,执行力不强。未建立健全《出入库管理制度》《工作保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盘点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已制定的制度,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2次,不断提升干部执行力,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安排专人梳理现有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与上级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学习借鉴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出入库管理制度》《工作保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等应建未建制度并及时召开会议审议各项工作机制。

问题14:司法局党支部、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及请销假管理制度中“政治部主任每月要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及每日考勤情况报政治部主任审签”等表述,与实际设置岗位不符,存在制度更新不及时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重新梳理,更新完善《共和县司法局党员及机关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问题15:近三年干部考勤原始签到记录均被销毁,无法查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考勤签到册等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等,坚持每月公示干部考勤情况,并将每月考勤装订成册,确保考勤等各类档案资料应归尽归。

(六)工作作风不够务实,调查研究不够深入。

问题16: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及以案促改“大排查”“大整顿”专项行动中查摆问题避重就轻、隔靴搔痒等情况。如,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人员未开展自查工作,查摆问题大同小异。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省州县以案促改专项教育、《关于扎实开展全州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转作风、强本领、重实干、勇担当”专项行动,组织全局干部结合个人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完成自查清单,并制定整改情况,完成“转作风、强本领、重实干、勇担当”专项行动回头看、作风突出问题整治整改清单30余份,对照清单及时销号,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工作扎实推进。二是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对我局个别干部存在的作风问题进行通报,并对各司法所进行提醒谈话的同时,对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月考核工作连续两个月排名末尾的司法所所长进行提醒谈话,截至目前,提醒谈话2人次。

问题17:基层司法所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如,问卷调查数据显示(有效参与填写198人次),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无故不在岗、不在位的情况占19.19%,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等不作为、乱作为情况占15.15%。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结合省州县以案促改专项教育、《关于扎实开展全州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转作风、强本领、重实干、勇担当”专项行动以及共和县《“不作为”单位、“躺平式”干部预警纠治机制实施意见》,专题召开基层司法所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安排部署会、“转作风 强本领 重实干 勇担当”暨基层司法所作风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会,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各基层司法所工作开展情况及作风情况督导检查2次,通过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月考核机制,狠抓考核通报、约谈等,倒逼工作作风转变、工作质效提升,持续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不断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效。

问题18: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谨。如,2022年司法局结对帮扶计划方案中存在“为贫困群众2021年如期脱贫”等表述不当。又如,2021年、2022年基层司法所负责人党风廉政表态发言材料未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内容存在雷同、抄袭拼凑等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公文写作知识学习,9月22日组织开展公文写作专题培训,邀请县政府副主任及分管秘书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写作经验,围绕公文写作的重要性、党政机关公文的种类、公文写作常见问题及易犯错误、写作技巧等方面,对党政机关常用公文写作基础知识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讲解,为规范公文办理,改进文风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同办公室负责同志开展提醒谈话,不断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材料审核把关各项工作。

问题19:行政发文不规范,不同程度存在发文管理混乱,存在发文空号,文号重复,文号与日期逻辑顺序不符等。如,共司〔2021〕26号文件重复、共司〔2021〕5号、63号发文为空,共司〔2021〕37号发文日期为5月7日,共司〔2021〕38号发文日期为3月22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同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1次,压实公文处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二是建立发文登记表,由专人负责管理,并严格落实“谁用文谁负责”要求,凡是以县司法局、县司法局支部委员会印发的文件均到办公室进行发文登记,规范发文日期、文号、文件标题等内容,确保发文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截至目前,以共和县司法局印发文件89期、共和县司法局支部委员会印发文件37期。

问题20: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不够,实情掌握不透,解决问题不多。如,调研工作主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开展,近三年,局支部虽形成了3篇微调研报告,但推动调研成果成效不明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县司法局制定的大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按照已定的课题按时开展调研,将调研工作作为破难题、促发展的落脚点,围绕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形成《突出问题导向 破解基层司法所法治建设难题》及《如何推动落实好社区矫正工作》2份调研报告,全面点出基层司法所法治建设及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为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问题21: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截止2023年4月30日,司法局未及时清理往来挂账款项,涉及金额41.30万元,其中,其他应缴税费13830.86元,应付职工薪酬399181.19元,均为2018年以前年度挂账,账龄六年以上。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财经纪律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党员集中学习计划,积极组织财务分管领导、财务工作人员等10余人集中学习《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不断提升财政票据的发放、核销、销毁、监督检查等能力,为规范局内财务活动合法合规,扎实推进巡察、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及时与我玉树州司法局沟通协调,及时办理调入人员社保手续相关事宜,所有往来款项已全部清理。

问题22:资产管理不规范。(1)除龙羊峡司法所外,其余10个司法所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未入固定资产账;(2)2020年12月,省司法厅无偿调拨价值99800元的智慧法律服务亭一台,用于向群众提供藏汉双语的在线法律咨询、法律条款查询业务,经调查了解,该设备闲置长达三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我单位于2023年9月,通过聘请第三方对沙珠玉、铁盖、廿地、江西沟、倒淌河、黑马河、石乃亥、切吉、塘格木等9个司法所房屋进行资产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严格按照报告进行资产入账(其中:恰卜恰司法所房屋以前年度就被拆除,一直以来借用恰卜恰镇政府办公用房,所以未评估)。二是及时与青海省司法厅对接解决了公共法律服务亭存在的故障,并安排工作人员引导前来咨询的农牧民群众正确使用和操作公共法律服务智能设备,让群众更加了解、熟悉、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了全业务、高品质的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本辖区智慧法律服务水平,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有效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对智慧法律服务亭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1次,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提供设备正常使用。

(八)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

问题23: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主要负责人落实“末尾表态制”不严格,“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存在盲区,局务会发扬民主不充分。如,2020年6月1日,2022年9月9日等局务会议记录中发现个别重大事项,主要负责人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又如,在近三年工作分工中除对财务和物资采购进行了分工,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存在隐患。再如,近三年局务会班子成员在讨论重大事项时,大部分以“均无意见”或“一致同意”一笔代过,讨论决策不充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修改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工作保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对各基层司法所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2次,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专题学习“四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1次,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在征求各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由主要领导作末位表态,对办公室秘书、党务工作者会议记录事项进行指导,要求详细记录决策议题的提出、时间、与会人数、会议表决方式、会议记录等程序性问题,避免出现“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确保决策的民主性。

问题24:未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局务会上研究干部工作。如,近三年,在局务会上研究干部职级晋升、干部调动等相关事宜7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支部委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二是始终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截至目前,司法局支部委员会讨论干部职级晋升1次、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推荐会1次、干部调动2人次。

问题25: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专题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浮于表面。如,近三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中“无意见”占95%以上。又如,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不经常。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中仍然存在用工作意见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情况,组织生活缺少“辣味”,扯袖不足、一团和气,没有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洗洗澡、正衣冠”的目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以召开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政治督察组巡察、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精心制定县委巡察、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确定参会人员范围、会议时间,并严格按照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向县直机关单位、各基层司法所、服务对象等发放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函30份,收回16份,征求到意见建议111条(其中:班子43条,班子成员共68条)。三是及时召开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政治督察组巡察、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相互批评直言不讳、坦诚交流、真点问题,切实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洗洗澡、正衣冠”的目的。

问题26:对下属机构管理时紧时松、时严时宽,压力传导不到位。如,2021年沙珠玉、塘格木、倒淌河司法所因社区矫正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全县司法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州排名末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扎实推进全省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转作风、强本领、重实干、勇担当”专项工作和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工作,组织召开基层司法所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安排部署会,认真查摆基层司法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廉政谈话、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等活动,今年来,开展集体约谈3场次,个人约谈50余人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期,参观教育基地3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场,有效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进一步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力度,改进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作风。二是根据工作实际评先评优,不断激发全体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激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三是针对固定资产管理、请销假、上下班考勤、公务车辆使用等规定,提出具体可行的要求,不断强化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的管理理念。四是针对青海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存在的问题,下发提醒通知,并召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月考核工作推进不力集中约谈会。五是加强月考核制度的落实,对每月考核连续2次末位的司法所进行谈话2人次。六是每月召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分析研判会,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并对司法所进行预警提示,我局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州排名前列。

(九)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问题27:人才使用管理制度不健全,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双语干部”、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如,未建立干部人才使用管理制度,局内现只有1名律师,专业人员培养和储备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人才使用管理制度,通过参加培训、学习先进经验做法等方式,不断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并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司法所所长。二是举办执法人员执法实务培训,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局干部及乡镇执法联络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业务能力。三是通过购买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方式,为县政府、乡镇政府、县直机关配备政府法律顾问,为全县99个村、18个社区配备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并为53个村、11个社区配备了少数民族法律顾问,基本弥补了藏汉双语律师匮乏的问题,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四是 2023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全省律师事务所公开招聘5个法律顾问团共计38名律师为县委办、县政府办等52家单位提供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建议、开展普法讲座和接受委托代理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法律服务,在深入推进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方面发挥了作用。五是向省司法厅争取监狱藏汉双语民警1名。

(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问题28: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党的建设工作重安排部署、轻督促落实。如,在近三年工作督查通报中发现,未对党建工作进行督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7月27日,县司法局组织人员,通过书面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督查“三会一课”记录、《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2023年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活动方案》《2023年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等落实情况及支委会换届选举资料归档情况进行督查1次,并印发督查通报1期。二是不断创新党建工作形式,由党务工作者负责每月及时向支委会上报党建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支委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开,截至目前,已完成8月、9月党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5份。

问题29: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质量不高。如,近三年党支部工作计划没有在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上审议。又如,“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记录不全;2021-2022年季度优秀党员评选工作流于形式;党支部改选程序不规范,记录不详。同时,机关党建工作存在无人做、不会做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9月4日,组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学习会,传达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同时,动员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县委组织部举办的共和县党务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程序、会议记录及档案资料整理汇总。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要求,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并由组织委员担任党务工作者,负责党建各项工作,切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问题30:发展党员不严格。如,2020年党支部记录本中发现,7月20日以举手表决的方式确定赵某为预备党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以举手表决的方式确定赵某为预备党员”的问题,今年年初,因该同志党员发展资料归档需要,于4月重新征求意见,严格按照程序召开会议确定后,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归档。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完善发展党员台账,严格发展党员程序,2023年7月,召开党员大会确定2名预备党员人选并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会议记录。三是县司法局党支部重点对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30日的4名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自查,并形成《共和县司法局党支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十一)推动整改长效化、常态化不够到位,持续推动整改韧劲不足。

问题31:2019年8月29日,十五届县委第四轮第二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支部反馈8个方面13条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完成,但是在推动整改长效化、常态化方面还不够到位,持续推动整改韧劲不足。其中关于机关党支部相关制度执行力度不够,政治理论“一人谈、多人听”、理论学习重形式轻实效等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机制,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对各司法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2次、重点督查党建工作1次,并创新党建工作形式,由党务工作者负责每月公开党建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8月、9月党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确保党建各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为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严格落实《共和县司法局党员及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巡视巡察有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巡视、巡察对司法行政为民服务工作的重要保障作用。三是围绕“人人参与学习,把党员从听众变为主讲,把被动听变为主动讲,督促党员干部真学实学并且学到位”的学习目标,严格制定理论学习清单及专题研讨交流计划,截至目前,开展各类学习交流活动7次。四是不断创新理论学习形式,用好我州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沙珠玉治沙历史展览馆、海南州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等红色教育资源和党员教育共享阵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性教育2次,并以“请进来”的方式,邀请党校老师以《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 为新时代新征程贡献力量》为题为全体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使全体干部对党的二十大报告有了更深入、更细致地理解和把握。五是由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1次。

三、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在县委巡察办及县委第二巡察组的指导下,经过三个月集中认真的整改,共和县司法局党支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的成效。全体党员干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得到进一步增强,巡察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制度机制得到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规范有序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并及时印发《共和县司法局支部委员分工及工作职责的通知》,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年至少安排上四次党课,制定印发《共和县司法局党支部2023年讲党课活动实施方案》《共和县司法局党支部2023年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等,党组织生活不断规范;三是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要求,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并根据《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重点对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30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自查,完成自查报告。

(二)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采取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案例警示录、讲廉政党课和廉政谈话等形式,常态化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带头廉洁自律,模范遵规守纪。二是以司法所工作督查为契机,每季度对基层司法所及各室工作作风开展专项督查,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月考核机制,狠抓考核通报、约谈等,倒逼工作作风转变、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效切实走深走实。

(三)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打造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县乡两级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体系,推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诉讼服务、信访服务资源整合,县乡两级治理中心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分析研判治理形势,明确职责分工,推进制度上墙,畅通服务渠道,构建“一体化管理、一站式服务、窗口化办事、一揽子解决”的运行机制。二是深入践行“1+2+3”和“1+2+N”调解机制,巩固落实“四诊疗法”,全面推行人民调解提前介入,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三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积极争创“智慧矫正中心”,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方法,推行矫正对象“红黑榜”激励制度,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定期开展心理疏导和警示教育,社区矫正质量不断提高。四是全面贯彻落实《青海省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暂行办法》,制定印发《共和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季度评估考核指标(试行)》《共和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季度调度会制度》,安置帮教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司法局党支部将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抓好责任落实,巩固整改实效。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检查”,巩固整改成果;对容易发生情况反复、容易反弹回潮的整改项目,紧盯不放,持续整改,切实形成新常态、新氛围。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过的问题不反弹、不复发。

 (二)抓好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做好各项制度的更新完善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干部管理、资金资产管理等制度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按规矩履职选人办事。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的动力。

(三)抓好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

把作风建设作为工作推进的重要基础来开展,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驰而不息整治“庸政懒政”,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廉洁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