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9日至6月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支部进行了巡察。7月1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共和县司法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
共和县司法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及各室负责人主动认领,共同研究,确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情况及整改时限,责任到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党支部书记张进德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及时传达县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并初步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8月9日,召开“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联审工作会议”后,及时组织召开支委会,传达联审会议精神,再次召开会议,修改完善相关整改措施;9月19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听取各相关科室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就部分滞后的整改任务提出相关要求,确保巡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高质高效完成。截至2023年10月18日,巡察反馈的31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三、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在县委巡察办及县委第二巡察组的指导下,经过三个月集中认真的整改,共和县司法局党支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的成效。全体党员干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得到进一步增强,巡察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制度机制得到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规范有序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并及时印发《共和县司法局支部委员分工及工作职责的通知》,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年至少安排上四次党课,制定印发《共和县司法局党支部2023年讲党课活动实施方案》《共和县司法局党支部2023年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等,党组织生活不断规范;三是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要求,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并根据《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重点对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30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自查,完成自查报告。
(二)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采取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案例警示录、讲廉政党课和廉政谈话等形式,常态化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带头廉洁自律,模范遵规守纪。二是以司法所工作督查为契机,每季度对基层司法所及各室工作作风开展专项督查,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月考核机制,狠抓考核通报、约谈等,倒逼工作作风转变、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效切实走深走实。
(三)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打造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县乡两级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体系,推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诉讼服务、信访服务资源整合,县乡两级治理中心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分析研判治理形势,明确职责分工,推进制度上墙,畅通服务渠道,构建“一体化管理、一站式服务、窗口化办事、一揽子解决”的运行机制。二是深入践行“1+2+3”和“1+2+N”调解机制,巩固落实“四诊疗法”,全面推行人民调解提前介入,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三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积极争创“智慧矫正中心”,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方法,推行矫正对象“红黑榜”激励制度,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定期开展心理疏导和警示教育,社区矫正质量不断提高。四是全面贯彻落实《青海省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暂行办法》,制定印发《共和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季度评估考核指标(试行)》《共和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季度调度会制度》,安置帮教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司法局党支部将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抓好责任落实,巩固整改实效。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检查”,巩固整改成果;对容易发生情况反复、容易反弹回潮的整改项目,紧盯不放,持续整改,切实形成新常态、新氛围。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过的问题不反弹、不复发。
(二)抓好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做好各项制度的更新完善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干部管理、资金资产管理等制度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按规矩履职选人办事。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的动力。
(三)抓好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
把作风建设作为工作推进的重要基础来开展,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驰而不息整治“庸政懒政”,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廉洁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