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常委、县委书记陈鸿林深入倒淌河镇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法规
10月31日上午,州委常委、县委书记陈鸿林,县政协主席人选、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曹东海深入倒淌河镇向蒙古村“两委”班子和党员干部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法规。在听取蒙古村党员干部就涉黑涉恶有关案件的想法和建议后,曹东海同志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向基层党员干部说法理、明事理、讲情理,一一作了解释回应。最后,陈鸿林同志围绕基层组织建设、乡村振兴、农牧区社会治理等方面政策内容,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语言向基层党员干部宣讲了政策法规。

一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在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之际,倒淌河镇蒙古村发生极个别村干部及群众煽动、组织参与涉黑涉恶问题,并依法予以查处,对涉案家庭、全村以及全县带来了不良影响,从上到下都感到痛心和惋惜。倒淌河镇蒙古村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依照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要求,从严按法律规章来办事,不得突破法律底线,坚决防止“以违法对违法”等私刑案件的发生。二要扫黑除恶,净化环境。要清醒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的是为人民群众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巩固基层政权清除不和谐障碍因素,重点整治利用宗教、宗派、宗族势力干预基层社会治理、干扰基层政权运行,采取“非暴力”手段侵害群众利益、危害社会治安的乱象问题,当前正在召开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研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扫黑除恶以及基层社会治理也是其中应有之义。三要依法办事,确保公正。要充分相信和信任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将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按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做到严厉、公平、公正。司法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以及办案质量终身负责等规定,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也不凑数”。四要转变观念,加快发展。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农牧区建设的投入力度,从2017年至今对蒙古村累计投入资金近五千万元,其前提是要有一个稳定团结的发展环境。下一步村“两委”要切实转变观念,一切向前看,不为小利所动、不为前事所困,全力抓好村内团结稳定工作,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乡村振兴、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等生产发展上来,努力把村子建设的坚强、团结、富裕、美丽。五要健全组织,发挥作用。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要尽快健全完善村“两委”班子,发挥好村级组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扎实抓好村级社会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有效奠定坚实基础。六要学法普法,全民守法。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让农牧民群众知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了会怎样,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做法治社会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与法律同行,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