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召开全县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动员会暨责任约谈会
为切实做好全县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好“药品安全·蓝箭护航”系列行动,提升监督治理效率和水平。根据省州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4月10日,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38人召开了全县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动员会暨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执业药师)责任约谈会。
会议通报了企业在上年度药品零售企业检查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安排部署了开展全县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宣读了《海南州“药品安全·蓝箭护航”2019系列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了全县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
责任约谈会针对共和县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所担负的责任风险进行了详细阐述和法律解释,解读了共和县市监局印发的《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19年共和县特殊管理药品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好企业药品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其次与与会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签订了《执业药师履职承诺书》和《药品经营单位质量承诺书》,保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职责,更加严格地做好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会议要求,下一步将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及执业药师在岗履职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法进行查处。加强执业药师在岗履职专项整治,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主管药品的副局长、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负责人、食药办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全县药品零售药店、连锁门店负责人和执业(从业)药师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