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人大传达学习《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
12月11日,共和县人大传达学习了《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共和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各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及县人大全体干部共42人参加学习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尕玛才让主持会议。
会上,共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宁立勋全文传达了《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并对一些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与会人员围绕《实施意见》精神,展开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省委《实施意见》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指导性强、涵盖面广、含金量高、推动力大,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的县乡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表明了省委对县乡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使我们倍受鼓舞。
会议指出,《实施意见》深刻阐述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意义、重要原则和问题导向,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县乡人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文件从依法选好县乡人大代表、开好县乡人代会、决定重大事项、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做好人事选举任免、加强同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县乡人大自身建设、加强党对县乡人大工作的领导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新举措,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创造了条件。因此,县乡人大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深入学习,把握重点内容和要求,积极推动省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不断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实现新发展。(共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任启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