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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考核组来共和县考核验收

2015-11-26 22:29:09 点击:[] 字体:
  

11月23日,青海省扶贫局社会扶贫处副处长孙杨带领西宁市建委、西宁市环保局、西宁市农牧局同志组成的2015年全省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考核组,来共和县考核验收2015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海南州住建局副局长张卫东、州住建局村镇科科长角巴、共和县政府副县长周先、县新农办主任李海青陪同考核。


 考核组一行先后深入倒淌河镇甲乙村、东卫村,铁盖乡上合乐寺村,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走访农牧户听取意见、现场评分等方式,重点就共和县“高原美丽乡村”项目村建设工作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编制、农牧区“两房”建设、村庄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资金管理、兴业富民、管理创新、村风民风、结对共建等方面指标进行了全面考核验收,详细了解共和县在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和经验,认真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当地富民产业发展情况。

 

   考核组对共和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组长孙杨强调,发展农村牧区经济,建设富裕乡村,致富农牧民群众,是“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要从治脏、治乱、治差入手,在村容村貌的改观上下功夫。要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便民为民、尊重差异、突出特色”的原则,创新农村牧区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牧区社会和谐稳定。要从目标定位、规划整治、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全方位打造“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乡村,加快建设农牧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今年,共和县共55单位结对帮建,其中省级单位4个(省人大办公厅、省商务厅、青海师范大学、青海三江集团公司)、州级单位19个、县级单位32个。签订协议书54份,协调帮建资金1331.2万元,其中直接投入资金34.5万元,协调项目资金778.22万元,其他帮建形式518.3万元。截至目前,共整合各类资金19436.79万元(不包括群众自筹资金6127.27万元),完成年初估算总投资的150.54%。其中:住房建设方面3501.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5314.91万元;公共服务建设方面1681.81万元;村容整治方面3309.07万元;生产设施建设方面562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