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召开2015年度述责述纪述廉大会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行为,11月24日,共和县2015年度述责述纪述廉大会在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县纪委常委、委员、“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群众代表、乡镇、机关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共46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知精神,5名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围绕履行职责、遵守纪律、廉洁自律三个方面向大会述责述纪述廉,各参会人员从对“三述”报告的总体评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和廉洁自律四个方面进行了民主评议。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达哇智美同志出席会议充分肯定了会议安排作出的报告,同时立足全县实际,指出了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稳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重点工作。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委具体措施,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三是进一步增强廉洁意识,充分发挥引领廉洁从政示范作用。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对每一位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守主体应尽职责,施行强基固本之策,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