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简讯共和地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比涨幅位居全省第十位
为确保2012年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5.5%以内,努力稳定全县市场价格,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年初以来共和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第八次会议精神,严格按照2012年价格调控工作方案和价格调控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狠抓工作落实,严格督促检查,全县物价稳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4月份,共和地区CPI环比指数为100.1%,低于全省0.1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五;同比指数为100.0%,低于全省1.4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十;累计指数为101.7%,高于全省0.3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