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社会市面用文检查和清理整顿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共和县把加强市面用文管理作为特色城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树立对外形象、促进民族文字规范使用的有效举措,坚持以督查为中心,以规范为主题,深入推进县、乡两级联动监管,扎实开展社会市面用文检查和清理整顿工作,全县社会市面用文不断趋于规范。
一、加强领导明职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市面用文管理工作,成立了以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并从相关部门抽调8人组成清查组,具体开展检查和清理整顿工作,为确保检查和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提供了组织保障。研究制定了《共和县检查和清理整顿市面用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确定了阶段任务和重点检查区域,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县政府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清查组成员,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项重点工作,促进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提认识。为切实提高个体工商户规范使用藏汉两文的思想认识,县藏语办和城管局联合制定了《规范使用社会市面用文的规定》,并将其《规定》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充分利用传统节日和群众集会等有利时机,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业务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使用民族语言文字的相关政策法规,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进一步提高了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对规范使用市面用文重要性的认识,为形成市面用文监管合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采取边宣传、边检查、边整改的方法,向经营门店印发了藏汉两文《共和县人民政府规范使用市面用文的规定宣传摘要》和《海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宣传摘要》等宣传材料,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了人人关注、支持、参与市面用文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部门分工抓管理。为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对各成员单位社会市面用文监管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要求县藏语办专门负责社会市面用文的翻译工作,认真搞好译文的规范化管理,并牵头搞好市面用文检查和清理整顿工作;县交通局负责本县境内公路交通标记、汽车站牌、汽车门徽等规范用文的清理整顿工作;县工商局、县城管局负责个体工商户门牌、各类产品名称、说明书、服务行业的经营项目、价格表、票据等规范用文的清理整顿工作;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城镇街道文化宣传栏、广告栏、城市标语等规范用文的清理整顿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各学校名称、教育公告、墙报等规范用文的清理整顿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公用设施的名称、界牌、路标、旅游景点等规范用文的清理整顿工作。通过部门分工抓管理,切实形成了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措施得力的有效监管机制。
四、统一标准促规范。针对各类牌匾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县藏语办和县城管局从藏汉两文规格比例、文字翻译、主次位置、牌匾尺寸等六个方面做出了规定。一是各装饰装潢店在承作各类牌匾、广告牌、宣传栏、标语牌、横幅、路标等时,必须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并要做到藏汉两文字体规范、工整、美观、译文准确,禁止出现不文明或民族禁语词;二是藏汉两文的规格、比例、大小要一致;三是藏汉两种文字必须使用电脑文字,禁止用手书写;四是藏汉文字翻译、审定工作必须由县藏语办统一负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翻译;五是各类牌匾设计制作文字样品必须经县藏语办校对和审核后,方可制作成品;六是临街门头门侧牌匾要严格按照统一标准设置、制作。牌匾一律采用藏汉两种文字,字体要一致,排列顺序要符合藏汉两文用文规定。同时,要求门头门侧牌匾必须经过县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和县藏语办审批,对未经过审批擅自安装或没有按照要求制作的各类牌匾由县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坚决予以取缔。
五、清理整顿抓成效。把检查和清理整顿各类牌匾作为促进社会市面用文规范的有效抓手,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清查组集中利用一段时间,对辖区内各乡镇市面街道、县直机关单位、乡村公路沿线、汽车站点和城乡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清查,通过现场指认,对不符合要求和标准的,及时下发了《市面用字整治通知书》和《门头牌匾更换通知书》,按照“谁制作、谁负责”的原则,责令限期予以整改,做到了“发现一个、整治一个”。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查出不规范牌匾110个,其中无藏文38个、藏文错漏字15个、需重新制作牌匾门头57个。通过检查和清理整治,进一步规范了社会市面用文工作,为打造恰卜恰地区民族特色城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