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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加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2013-03-18 00:00:00 0 点击:[] 字体:

共和县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工作中心,全面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全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加强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及时调整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确定各乡镇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聘请村级信息员,县与乡镇、相关部门,各乡镇与各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各相关部门与监管企业签订承诺书,做到了有组织机构、有分管领导、有工作人员、有目标任务,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为保证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领导基础。

二是加大宣传,营造工作氛围。积极组织县食协委成员单位及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企业,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设置展板、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等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并在各餐饮门店醒目位置悬挂警示牌、公开举报电话,进一步提高了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人人关心、重视、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密切配合、资源共享,定期联合执法,在严把餐饮许可、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食品流通环节监管、食品经营户信用分类监管、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打击制售假劣食品、健全学校食堂安全管理、规范整治市场秩序等方面进行了分力量、分类别、分专业的监督管理,形成了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四是集中整治,保障群众利益。坚持从维护和保障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整合现有的监管资源,深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牧)家乐等餐饮单位,就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地沟油和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处理等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整治。2012年,共行政处罚食堂3个,下达责任整改意见书11份,督促办理健康证明36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1份,销毁不合格食品615公斤,培训从业人员36名,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