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长者版>新闻动态>共和快报>详细内容

共和县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切实提高全社会规范用语用字水平

2013-05-22 00:00:00 0 点击:[] 字体:

近年来,共和县把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健全领导机制,创新宣传手段,强化教学普及,加强规范管理,切实提高社会各界规范用语用字水平,有力地保障了语言文字工作的稳步推进。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成立了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共和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县民语办、交通、工商、城管、文化、教育、住建、发改等相关部门也成立相应机构,指导和规范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并负责职责范围内规范用文的监督和清理整顿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职责三到位,逐步建立了以县政府牵头,遍布各单位、各行业系统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体系,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是创新宣传手段,营造用语氛围。充分利用普通话推广周等活动,通过制作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举办普通话演讲和朗诵比赛、语言文字规范知识竞赛、规范字书写比赛、社会用字调查等方式强化宣传,在各窗口单位及学校、医院等场所宣传橱窗设置了“请讲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等标语牌,积极鼓励全社会普及普通话,进一步提高了全民学普通话、用普通话的热情,使“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增强社会各界规范用语用字的意识。

三是强化教学普及,发挥基础作用。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指标,把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资格认定的必备条件,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强化教师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使全县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均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其他专业除藏语文教师外均达到二级乙等水平,藏语文专业教师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合格率达到100%。同时,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普通话教学,统一全县民族中小学语文教材,使民族学校教学已由单一的语言文字教学普及到了其它各类学科的教学之中,形成了双语并举的教学形式,提高了民族学校汉语文字教学水平,强化了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和汉字书写能力。

四是加强规范管理,提高使用水平。党政系统加强自身建设,将普通话作为对内和对外工作的第一语言,坚持在公务交往中使用普通话;加强公文材料规范化建设,由县委、政府办参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指导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正确使用公文字体、字号、数字、标点符号,严格规范执行印制格式,使机关公务用字的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按照“打造恰卜恰民族特色城镇,提升城镇特色功能,塑造良好城镇形象”的工作要求,集中组织开展了市面门头牌匾以及公务用字、教育教学用字、报刊荧屏用字等方面的规范达标和集中清理活动,大大减少了不规范用字,提升了全社会规范使用通用语言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