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做到“四个严格”确保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为实现“更高满意度的平安高考”目标,共和县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强化服务,认真做好高考各项组织管理监督工作,确保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目标管理,严格工作责任。认真按照《2013年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普通高考管理体制,县招委会与考点学校负责人、考点学校负责人与监考老师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环节,落实到每个责任人,切实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形成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的高考工作责任体系,确保了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是狠抓工作措施,严格保密试卷。各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高考试卷保密管理规定,对试卷安全保密的各个环节进行再检查,对各项安全保密措施进行再落实,确保试卷从考务办公室直接进入考场。同时,加强对涉考人员安全保密教育,严格资格审查,增强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坚决杜绝涉考人员携带手机以及照相、摄像、扫描等设备进入考场,增强了广大考务工作者和考生的自律意识,确保了考试的严密性和公平性。
三是加强考纪教育,严格考试纪律。在考前组织考生观看考风考纪宣传片,发放《致考生一封信》,不断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严把考生入场关,公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通过身份证识别、开通四个安检门和安检通道、设置三个关口等措施严格安检,并在全县29个考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严防各种作弊器材流入考场,防范和打击替考、高科技及通讯工具作弊、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有组织的集体作弊等行为,保证了每一个考场和考生的考试纪律,切实维护了考场秩序和考试公平。
四是明确违规后果,严格责任追究。明确规定考试过程中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中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各种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凡是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严格执行考试纪律,造成考试秩序混乱,出现严重问题或出现大面积雷同卷的监考教师或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进一步确保了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是完善应急处置,严格考试服务。各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加强对考场周围的交通疏导、卫生整治和噪音控制,并设立医务室、饮水处,选派60辆出租车免费接送考生,全力确保高考期间考生各项需求得到及时供应和保障。同时,严格落实《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暂行)》和《青海省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细则(试行)》,针对有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情况,健全完善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提高了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考试中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做到了让考生满意,家长放心。
今年,全县高考报名人数为820人,其中文史类355人、理工类457人(其中普通文科170人、理科311人;藏文文科185人、藏文理科146人)、艺术54人(文科31人、理科23人)、体育12人(文科5人、理科7人)、高职8人。考点设在共和县中学,共设考场29个,其中普通文科考场6个、少数民族文科考场7个、普通理科11个、少数民族理科5个;共抽调工作人员69人,监考老师6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