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环保督查每日专报第8期塘格木、切吉督导整改组深入基层督促指导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的通知》要求, 8月14日,塘格木、切吉督导整改组赴塘格木镇、切吉乡督导检查涉及两乡镇环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重点督导。督导组重点对中央第七环保督查组第三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中编号为A0811035反馈的“切吉乡乔夫旦村属国家公益林保护草原,政府给予75万元补助款,但该草原后期牧草种植不理想问题”调查核实和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经切吉乡人民政府、县农牧和科技局联合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与实际情况不完全吻合,调查结果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及时上报县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交办、督办事项工作组。针对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和县清单中涉及塘格木镇的沙坑53#开展生态恢复工作深入现场督办,自然恢复良好;旅游设施82#违规建设乡村旅游自建房补办相关手续问题与当事人见面,列出补办前需整治生活垃汲、污水处理、郊游烧烤责任清单,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二、边查边改。督导组对两乡镇以往建设用料砂石料场生态恢复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发现切吉乡加什科村(哇玉香卡)东1公里北侧的砂石料厂恢复生态不到位的问题,现场责成业主调运机械进行填坑、覆土处理,并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要求切吉乡政府加大日常监管,确保整改按时高质量完成;针对塘格木镇辖区发现运砂车辆问题,采取顺藤摸瓜办法,督导组成员会同县综合执法人员,加大夜间巡查力度,查扣夜间运砂车辆,经调查,采砂场属兴海县境内,督导组要求县国土资源局立即向兴海县国土资源局通报情况,提升两地合力整治力度;对督导自查发现的56#砂坑生态恢复情况进行现场察看,自然恢复较好。
三、传导压力。在督查过程中,督导组会同塘格木镇、切吉乡相关领导共商环保工作机制,要求乡镇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好党政同责责任机制和“日巡查”工作机制,要将环保问题整改和迎环保督察作为检验干部党性、能力、作风的主战场,发现、培养和考验好干部。同时,要求乡镇党委政府注重发挥好草原管护员、驻村离退休老干部和广大党员的作用,对个别驻村退休人员采取面谈方式,讲明利害,要求尽好退休公职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鼓励引导他们做好环保工作的排头兵和问题整改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