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举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培训会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河长制”工作水平,增强各级河长及有关人员履职能力,10月30日上午,我县举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培训会,参加培训有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县、乡、村三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共162人。县人民政府主管副县长扎西同志参加会议并作了讲话,州水利局副局长、州河长办公室副主任杜才寿同志作了专题辅导,培训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一是认识“河长制”工作意义。县人民政府主管副县长扎西同志强调,各成员单位和乡(镇)党委、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委、省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河常治”的目标,真正把共和境内的每一条河流都建成堤固、洪畅、水清、岸绿的生态河,从而扎实有效的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二是明确“河长制”工作职责。州水利局副局长、州河长办公室副主任杜才寿同志,从全省河湖基本情况、我国水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全面推行河长制必要性、河湖库保护利用的主要措施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辅导,他指出“河长制”工作的重点是坚持河长主治、源头重治、系统共治、工程整治、依法严治、群防群治。县、乡、村三级河长和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切实担当起维护河、湖、库的责任,抓日常、日常抓,使“河长制”工作贯穿到每一项工作中去,加强河湖的管理与保护,维护河湖的健康生态,确保全县河湖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水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的标准。
三是抓好 “河长制” 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及县、乡、村三级河长要根据《共和县“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和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共和县 “河长”巡查制度》、《共和县“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等7项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河湖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的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等切实提高河湖库“河长制”工作意识,加强巡查、监督,做好县域内河湖库周边违章搭建、沿河卫生、河道清淤等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此次培训,各成员单位和县、乡、村三级河长进一步熟悉了“河长制”的工作流程,提高了认识,增强了使命担当,为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等工作的顺利展开起到了重要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