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要指示精神。近期,共和县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力营造专项治理氛围。根据省州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总体部署,及时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共和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治理内容、实施阶段和工作要求,确保治理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作用,积极利用州、县电视台及《海南报》、县政府网站、“共和民政”微信公众平台和乡镇公示栏及时发布信息,通过发放宣传单、走访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及相关法规,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截至目前,共发布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信息33条,网络媒体点击量达1.72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500余份。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调查摸排工作。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县根据省州民政部门有关通知、审计部门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及群众举报线索,认真深入开展调查摸排。去年以来,共抽调专干34名,对全县11个乡镇4481户12321人农村低保户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信息进行详细排查,并通过部门联动共核实各类有效信息358条。同时,根据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5年至2017年全省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全县2015年至2017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为杜绝违规领取城乡低保金问题再次发生,去年11月份,组织相关部门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入户核查577户710人,进一步巩固了工作成效。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举报信息,截至目前,共受理转办信访案件4起,通过逐一入户核查,目前已全部办结完成。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巩固专项治理成效。为确保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我县及时成立三个督查组,分别深入11个乡镇,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入户调查、系统监测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提出督查整改意见建议12条。针对发现的问题,持续加大整改力度,重点治理财政供养人员、死亡人员享受低保、高龄补贴等违规行为,着力提升救助精准度和公信力。截至目前,共取消农村低保1964户6128人,纳入农村低保316户931人,取消城镇低保443户888人,纳入城镇低保178户438人,追缴违规资金45.03万元。同时,严格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低保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人情保”“关系保”,2018年全县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率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