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应急局全力做好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共和县应急局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中央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青海省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加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冬春救助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冬春救助工作和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工作,保障群众冬春生活有着落,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到困难群众手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组织召开冬春生活救助和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专题工作会议,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科学制定《共和县2021年冬春生活救助和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实施方案》,做到资金使用规范、措施得力有效,发放及时到位。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各乡镇严格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和“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审批审核步骤,在10个工作日内按时完成救助对象登记造册和审批工作任务,并按规定时间予以“三级”公示,确保了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规范资金发放。 为全县11个乡镇受灾困难群众发放2021年中央冬春生活救助资金348万元,县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7.27万元,发放救灾物资棉被3套、取暖炉一个、大衣3件、面粉8000斤、菜籽油2400斤,惠及受灾困难群众1578户568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