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共和县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擦亮守牢“碧波荡漾青海湖”金名片为己任,始终坚持做好执法监督、宣传引导、增殖放流等工作,扎扎实实推进青海湖生态环境保护行稳致远。

落实执法监督检查,维持生态环境安全。持续加大日常动态巡查管护工作,制定巡查计划,落实巡查责任,明确巡查目标,建立巡查台账,及时处置各类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严密防范水污染事件发生。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狠抓安全生产和农资质量,加强对种植业、封湖育鱼农机生产等方面的监督抽查,切实保障安全生产环境。结合冬春季“百日攻坚”、夏秋季保护裸鲤(湟鱼)洄游“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力度,采取线索摸排、昼夜值守、湖面巡逻、水面清网等方式,时刻保持打击违法捕捞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动态巡查41次,检查餐饮、酒店、市场等136家,查处非法贮藏裸鲤(湟鱼)案件2起,签订《保护青海湖裸鲤》承诺书290余份、《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80余份。
落实法治宣传引导,维系共建共护关系。加大青海湖裸鲤保护宣传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业农村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民间放生活动的通告》及《共和县青海湖裸鲤增殖放流活动方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采取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张贴通告、专项执法、法治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青海湖增殖放流的重大意义,引导群众自觉保护青海湖裸鲤,共同维护青海湖生态环境。截至目前,累计出动工作人员80余人次,开展宣讲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册9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和解答法律法规问题200余次,达到了预期宣传效果。

落实增殖放流活动,维护水域生物资源。强化增殖放流属地责任,加强乡镇部门协调联动,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破坏生态环境调查和水生野生动物排查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会同青海湖裸鲤救护中心在青海湖裸鲤洄游河道——布哈河、黑马河开展青海湖裸鲤增殖放流,举办增殖放流及宣传活动,增殖放流经司法公证、检验检疫合格,健康无病害的1岁龄青海湖裸鲤原种,切实发挥增殖放流在青海湖“鱼鸟共生”生态系统中的独特、核心作用,确保提升增殖放流效果,维护水域生态安全。截至目前,开展专项整治11次、破坏生态环境调查3次、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排查2次,2020年以来累计增殖放流鱼苗3000万尾,近日已联合省裸鲤救护中心,在青海湖裸鲤布哈河黑马河增殖实验站布哈河大桥南岸开展2023年度青海湖裸鲤增殖放流活动2次,向布哈河增殖放流检疫合格的青海湖裸鲤1年龄鱼苗100万尾,全年计划在布哈河、黑马河增殖放流900万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