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共和县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化省、州安委会、消安委关于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坚决整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共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2月1日起至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隐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一、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商业综合体。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客运站、礼堂、电影院、体育场馆、公共图书馆等场所。
(四)教育教学场所。包括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托儿所等。
(五)特殊敏感场所。包括医院、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宗教寺庙、文物古建筑等场所。
(六)易燃易爆场所。包括加油(气)站、液化气站、民爆、粉尘涉爆、烟花爆竹销售、制氧站、城市燃气门站、调压站、储配站等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场所。
二、整治重点
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缺失
1.未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和管理制度。
2.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
3.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人员不在位,未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培训演练。
4.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6.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
7.医院、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
(二)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三)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应急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四)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五)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
1.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可燃易燃材料装修装饰。
2.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功能用房内的隔断材料使用可燃易燃夹芯彩钢板。
3.冷库选用可燃易燃材料制作保温层。
4.在设有可燃易燃材料保温层的建筑外墙上安装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
(六)火源电源失控漏管
1.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敷设混乱、未穿管保护。
2.燃气用具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3.宗教寺院未落实酥油灯集中燃点措施,未独立设置熬制酥油、储存白酒场所,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生物油。
4.在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
5.照明灯具、开关插座未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6.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充电。
7.制氧站、制氧间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氧气瓶违规存放。
(七)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停用
1.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3.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4.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等。
5.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满足人员安全疏散要求,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符合要求。
6.消防设备房备用照明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三、整治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发布重点场所整治通告,全面发动各类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全面开展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闭环管理,并签字确认自查自改责任清单存档备查。各部门要开展行业领域内部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并向本级政府报告排查情况。要组织发动公安派出所对“九小场所”依法排查整治,要推动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队伍、社区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全面排查,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乡镇、各部门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要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各乡镇、各部门要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协调省、州、县相关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整治行动的积极性,实现共享共治。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乡镇、各部门要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教育教学、特殊敏感等重点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宗教僧侣、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重点人群”以及义务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教育、民政、民宗、文旅、工信、卫健等重点行业部门要督促所属单位全面开展消防演练。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找准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建立党委政府、行业部门、消防部门三级约谈机制,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通过组织召开约谈会、恳谈会、工作推进会,发出工作警示函、提示函等形式推动除患攻坚行动做实做细。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要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成立若干督导组下沉到各部门和单位,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察暗访,并配备媒体摄像人员随队检查录像,各乡、镇督导工作结束后要召开警示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剖析深层次原因,通报工作问题不足,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各部门要成立督导组、检查组,由部门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效果。县安委会办公室、消安委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七)集中开展大宣传行动。各乡、镇要建立完善消防宣传协作沟通机制,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珍爱生命,共创和谐的浓厚氛围。各部门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要广泛开展警示提示性宣传,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乡镇、居(村)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要针对居民自建房、沿街商铺、“多合一”场所,利用乡村广播、微信群等进行定期宣传,引导群众自觉落实“三清三关”向中小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外来务工人员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教授火灾报警、灭火器使用、疏散逃生方法,解决“不知报警、不会自救、不懂逃生”的问题。
(八)集中开展大反馈行动。各乡镇、各部门要督促所属重点场所将自查自改工作中的发现隐患情况、整改工作情况及时向主管行业部门、消防救援部门反馈上报,形成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通过常务会、办公会等多种方式,及时调度推进,通报工作进展。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本地区、本行业内部隐患排查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工作短板等情况按要求上报至县消安委办公室,由县消安委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呈报相关政府领导。
四、整治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和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定期分析研判,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两节”、两会消防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保养,规范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管理,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及时清理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的车辆和障碍物,发动居民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五)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广大群众发现火灾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可使用“12345”平台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