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电子商务和市场体系建设扶贫专项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青发〔2015〕19号)精神及其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结合共和县实际,制定本专项方案。
一、对象范围
在全县11个乡(镇),4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及59个非贫困村,涉及4858户14177人,实施电子商务和市场体系建设扶贫。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部署,以持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切实抓好党政推动、市场运作、基础配套、就业增收等关键环节。到2019年,在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村的9个的乡(镇)全面建成电子商务服务站,实现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覆盖80%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培训245人次(每个点5人次)以上,在全县贫困村推广电子商务应用,在恰卜恰镇新建或改造农贸交易市场4个(百佳、城北平价、城北赛钦、德吉超市),在龙羊峡、塘格木、倒淌河、江西沟三镇一乡新建或改造农贸交易市场4个。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综合服务社”、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新建或改造乡(镇)标准化菜店及生鲜超市8个(哇玉、切吉、英德尔、廿地、沙珠玉、铁盖、石乃亥、黑马河各1个)。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县、乡(镇)的日用消费品市场网络。形成良好的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建立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发展基础和支撑体系,电子商务带动贫困地区群众增收致富的作用明显增强,利用电子商务销售特色农畜产品的交易额占比显著提高,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消费环境明显改善,贫困人口人均收入水平有效提升。
三、进度安排
按照省委提前一年实现整体脱贫的战略部署,电子商务和市场体系建设专项扶贫方案按照四年期(2016年至2019年)进行安排。
2016年,建设共和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处,在恰卜恰镇、沙珠玉乡、铁盖乡、塘格木镇、龙羊峡镇、倒淌河镇、切吉乡、黑马河乡、廿地乡9个乡(镇)建成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在上梅村、下梅村、曲沟村、马汉台村、哈尔干村、多隆沟村6个贫困村建成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的基础上,在西台村、达拉村、智德村、廿地村、祁加村、珠玉村、吾雷村7个村建成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在恰卜恰镇新建或改造农贸交易市场2个(城北平价、百佳市场),新建或改造乡(镇)标准化菜店及生鲜超市4个(哇玉、沙珠玉、铁盖、黑马河各1个)。开展各类电子商务人员培训110人(次)。
2017年,在加什达村、治海村、次汉达哇村、蒙古村、乙浪堂村、克才村、查那村、上卡力岗村、华塘村、金塘村、黄河村、曲让村、曲宗村、阿乙亥村、东卫村、文巴村、下合乐寺村、托勒台、东巴村、哈汗土亥村、塔秀村、莫和村、新村、曲什纳村、拉龙村、羊让村、切扎村27个贫困村建成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在恰卜恰镇新建或改造农贸交易市场2个(城北赛钦、德吉),新建或改造乡(镇)标准化菜店及生鲜超市4个(切吉、英德尔、廿地、石乃亥各1个)。开展各类电子商务人员培训135人(次)。
2018年至2019年,对全县9个乡(镇)、4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子商务网点建设运营情况全面复查,提升巩固,总结经验。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电子商务网点建设投资概算总额约3317万元。其中,共和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投资预算投资70万元, 9个乡(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预算投资72万元,4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子商务网点预算投资160万元,开展电子商务人员培训费用约为15万元。建设新建或改造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或生鲜超市预计投资3000万元。
分年度投资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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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万元) |
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 |
电子商务网点 |
培训费用(万元) |
市场建设估算(万元)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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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估算(万元) |
个数 |
总估算(万元) |
投资估算(万元) |
个数 |
总估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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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70 |
8 |
9 |
72 |
4 |
13 |
52 |
6.7 |
1300 |
1500.7 |
|
2017年 |
|
|
|
|
4 |
27 |
108 |
8.3 |
1700 |
1816.3 |
|
合计 |
3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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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筹措。由中央、地方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两部分构成。其中,中央财政资金主要为国家商务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及其他国家部委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地方财政资金主要由县政府统筹安排的电子商务发展财政资金,社会资本主要由企业和第三方机构投入为主。
(三)建设标准。一是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办公场地约1500平方米。包括综合展示厅、特色农产品线下展示厅、物流分拨中心,产品仓储和冷链保鲜中心,办公区、创客中心、美工室、培训中心、会议室、数据库云计算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二是依托乡(镇)邮所、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等,采用标准化设计,门店整体改造、设计,店内标准化配套货架、电脑、打印机、扫描枪、展柜订购等,设电商现货分流、配送中转仓;三是依托村邮站、“万村千乡”店、村民活动室等采用标准化设计,门店整体改造、设计,店内标准化配套货架、电脑、打印机、扫描枪、展柜订购等。
五、政策措施
(一)建立县乡村电子商务工作机制体系,加强示范引领工作。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开展电商扶贫的县、乡、村建立电商扶贫工作机构,负责电商扶贫的政策制定、协调指导、工作推进等。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县级服务中心、乡级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功能及配套设施。在全县选择交通基础条件好、网络设施健全、具备一定特色产业基础、产品特色明显的贫困村,先行开展电商试点,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加快贫困村商业网点信息化改造,完善网购、缴费、电子结算和取送货等服务功能。依托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贫困地区网商提供创业孵化和专业化服务。
(二)加快基础设施和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快贫困乡村公路、宽带网络建设,采取有线无线结合的办法,扩大网络覆盖面。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快递企业“向西向下”延伸服务网络,通过物流补贴、项目支持等方式,鼓励和扶持包括邮政、供销、商贸流通、第三方物流和本地物流等企业在贫困乡村建立快递服务点,开展集中收购、集中配送,服务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提高网货配送效率,促进农牧区电子商务发展。
(三)加快农村网店和网络品牌培育。依托青海省扶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为农牧民提供先进的生产技术方案和精准的市场供求信息,进一步提升农村贫困户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增收的能力。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采取资源投入、市场对接、政策支持、提供服务等多种方法,帮助贫困户开办网店。对暂不具备开办网店条件的贫困户,鼓励其在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村服务点内开设的扶贫网店,代销农特产品,带动贫困地区人口创业和就业。按照 “一乡一品”的原则,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建立电商扶贫农特产品目录库,培育特色品牌。大力培育本县电商企业,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通过共和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服务平台,积极利用国内第三方大平台提升我县电商扶贫质量水平。
(四)加强各级财政资金、金融服务支撑。充分利用中央财政和省级服务业发展、支农、科技、扶贫等专项资金,确保电子商务和市场体系建设专项扶贫顺利实施。县经济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发改、农牧等部门,按照本地区经济发展需求和商业网点规划,研究和制定一批拟新建或改造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项目库,加强协调服务,深入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确保市场建成后,发挥为贫困地区助农增收的作用,确保通过商品市场体系的建设,带动贫困地区产品外销,帮助贫困地区农牧民增收。鼓励金融部门要将电商扶贫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对开办网店、从事网货生产销售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生产销售网货产品、带动效果明显(以销售贫困户产品为主)的企业和网店三年以内的小额信贷。创新融资抵(质)押担保方式,对信誉良好、收益稳定的网上零售企业主,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开展无形资产及动产抵(质)押、发展小微企业信贷保证保险等方式,大力给予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贫困乡镇设立服务网点,村设立金融服务代办点,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条件。对农村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
(五)加强贫困地区电商人才培育。以全县贫困地区为重点,以精准扶贫为抓手,组织电子商务企业、各类培训机构和协会,对县乡村、企业、合作社、农牧民等进行电子商务相关政策、运营管理、实际操作等方面的培训。在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产业园区和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专业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努力培养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专业、会经营网店的农村电商经纪人,以点带面,带动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创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
(六)加快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十三五”期间,在全县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分期分批新建和改造各类专业性和综合性商品交易市场,重点对市场交易场所、冷藏保鲜、冷链物流、卫生、安全、服务等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和改造,提高商品交易市场的整体形象和营销水平。
六、责任落实
按照“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县经济商务局会同县科技局、县农牧局、县扶贫局等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整合资金,形成合力。各贫困乡(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县乡村等基层组织的带头作用,全面整合电商、物流、商贸金融、邮政、快递等各类资源,积极推动当地电子商务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确保专项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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