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401180000008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3 |
共和县民宗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部署,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我部信息公开工作,为服务和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县民宗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电子化率100%。一是全年未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是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 2017.6.14)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七条,以及《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第45号公告 2021.7.28)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县民宗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6项,截至目前尚未处理;三是全年无对外公开行政处罚,未制定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四是未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因此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面对机构调整后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工作网络,构建更为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队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公开办理,提高工作质量。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负责人,依据《条例》规定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务信息,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五)平台建设。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机制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六) 监督保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同时,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局考评指标,量化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专业化、系统化保障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公开意识,充分利用网站等多种平台集中发布各类相关信息;二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主动与上级单位对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县政府其他政府部门学习信息公开工作先进经验,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争取建立一支高水平的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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